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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炭烤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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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稚坐在胡床上,懷中抱著一個瓷壇,正在醃鹹菜。

 說是“醃”鹹菜,其實不太準確,更確切的說法,應該是“鮓”和“糟”。

 本朝人將發酵醃製過的食物稱之為“鮓”,鮮魚、蝦蟹、雞鴨、菜蔬,都可醃製成鮓。

 做法是將食材洗淨拭乾,裝入壇內,用鹽、糖、醬油、姜蔥絲等製成調料,裝一層食材,鋪一層調料,如此重複,直到食材裝滿,密封貯藏,可以存起來隨時取食。①

 至於糟,實際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歡用酒糟醃製食物,肉類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與鮓不同,糟的時間更短,食材用酒糟醃製一夜,轉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鮓還是糟,都有點鹹菜的意味,用來送粥最適合。

 在慈幼局時,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鮓和糟黃芽。藕鮓味道不錯,清清爽爽,還很脆口,糟黃芽卻是有些吃不慣,總覺得有股生酒味。是以這次他做的依舊是鮓:海帶鮓和筍鮓。

 海帶打成結,與竹筍絲混在一起,米醋、醬油、香油和姜蒜製成料汁,再放茱萸醬調出辣味兒,頗有幾分前世便利店熱賣的海帶脆筍的意思。

 剛封好罈子,突然聽到一陣拍門聲,同時沈小七的聲音響起來:“阿郎,快開門,看看我給你帶什麼好東西來了!”

 這孩子自從給自己打工之後,精力越發旺盛,單單早起已經不能滿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訴給他,好讓他來幫自己推一推爐車。

 “等一下,馬上就來。”

 林稚洗淨沾滿調料的手,小跑過去給他開門:“什麼東……”

 門外,沈小七舉著三隻兔子,笑得牙不見臉:“今天我去給阿孃買藥,回來的時候瞧見幾只兔子,這不,抓起來收拾乾淨就給阿郎你送過來了!”

 看了看那幾只肥碩的兔子,林稚有些擔心:“不會是誰家養的吧?”

 “不會!這種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雖然不知道怎麼看出來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滾打的經驗到底比自己豐富,林稚稍稍放下心來,“你母親的病剛痊癒,還是拿回去給她補補身體。”

 沈小七擺擺手:“我已經給阿孃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氣什麼?”

 林稚笑開:“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

 兔子拾掇得很乾淨,無皮無毛,定是費了不少事。林稚邊洗邊想,下個月或許可以給沈小七漲漲工資。

 擦乾兔肉上殘留的水,開個花刀,黃酒醃一下去除異味,薑片、蔥節、鹽、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後刷一層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時,被火逼出來的油脂滴落到炭塊上,發出嘶嘶的響聲,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飄了出來。

 香飄甚遠,引得旁邊幾個客舍的人都探出頭來,其中一人問道:“小郎君這是在炙什麼?”

 林稚邊轉動烤架邊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聲:“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買些醬牛肉來解解饞!”說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頓收拾,似乎拿著錢袋出門了。

 林稚笑了笑,無心插柳柳成蔭,他這是不是也算促進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隻兔子,整整花了一個下午才烤完,買醬牛肉的鄰居已經解完好幾輪饞,林稚才剛剛把烤兔從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醬色油亮,肉香撲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條兔腿。

 咬一口,外焦裡嫩,鮮嫩多汁,醇香肥軟的肉香混著孜然香,細細咀嚼,滿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來,他還沒怎麼喝過酒。一來是對酒留有陰影,二來是酒價太貴,好酒買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綠蟻新醅,聽著好聽,其實連酒糟沫都沒過濾乾淨。

 吐槽完畢,林稚給自己做了碗青菜湯餅,舒舒服服地吃完一隻兔腿。

 吃完才後知後覺意識到,剩下的兩隻半兔子該怎麼辦?儲存也只能儲存個一兩天,時間一長,還會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熱拿到夜市出售。

 擺上不過片刻便有客人來買,還是個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對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長街上,像逛自家後花園一樣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認出了林稚,和他對上視線,愣了愣,接著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兩隻半兔子。

 然後他衝了過來。

 就在林稚以為他要質問自己“兔兔這麼可愛怎麼可以吃兔兔”的時候,程令宜扒著邊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沒有辣醬?”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麼會對他的人設產生誤解?這小少爺明顯是那種“兔兔這麼可愛當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著回答:“有的。”

 想起幾日前酸甜可口的櫻桃煎,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報備:“有一隻少了條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話,可以只買兩隻。”

 聞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糾結的表情:“這樣啊,怎麼辦,我最愛吃兔腿了……那就買兩隻好了。”

 “好。”林稚道。

 聽自己改口三隻變兩隻也不惱,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幾眼,心說這小郎君真是溫柔,和自家兄長一點都不一樣,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還從你這裡買嚼頭。”

 林稚依舊笑著:“好啊。”

 送走他後,沒過多久,喧鬧的人群突然安靜下來。

 林稚莫名覺得這個場景似曾相識,回頭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紅衣黑髮端坐馬上,正是孟瓊舟。

 今日竟又趕上巡視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錯覺,最近這位孟少卿好像巡視得有些頻繁,距離上一次巡視,好像才過去幾天吧?

 難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頻發?可也沒聽沈小七和趙二孃他們說起過啊……

 正琢磨著,孟瓊舟已經拉緊韁繩在他面前停住腳步,翻身下馬,動作行雲流水,一點都不像是來買烤兔的。

 林稚衝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舊是一個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瓊舟人不錯,就是話太少了,未來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悶壞了。

 心中打趣,正事卻不能忘,他把少一隻兔腿之事同樣了告訴孟瓊舟——消費者有知情權嘛。

 不買,或者繼續買,無非是這兩種情況,誰知,孟瓊舟走了第三條路,他追問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瓊舟依然擺著那張冷淡俊美的臉,輕輕點了點頭。

 就在林稚以為對方會轉身走人的時候,卻聽他道:“我買了。”說著就把銀子推了過來——這次是兩塊。

 林稚眨了眨眼,回過神來,把烤兔包好遞給他。

 看著孟瓊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厭食症,我做飯還挺好吃,而且又是個男的——我都快要以為他對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瓊舟換上一身常服,看著盤中少了一隻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麼,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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