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能活出春秋戰國諸侯的感覺#】
【跑到你們那片兒最有勢力的人家問他家鍋之大小輕重。】
評論:
〖鄰居說,在德不在鍋。〗
〖不把鄰居家的鍋舉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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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老太太們跳廣場舞的時候坐前邊就行了,不過要注意人數,不要逾矩。
當然都春秋戰國了,也不用那麼在乎了。】
評論:
〖八佾舞於庭。〗
〖64個老太太,比周天子有牌面。〗
〖偷偷開啟影片網站,看看韓國女團,僭越的事當然得偷偷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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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區隔壁幼兒園的小孩打一頓,他要是哭著問你為什麼,你就說:我們沒有文化的人就是這樣的。】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早上去雍和宮燒個香,下午回家打把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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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農村承包一塊田地,越大越好。
每天帶著老婆孩子,拿著戈,去巡視自己的領土。
中午吃麥飯。
麥飯上桌前,你就說肚子疼,去茅坑。
上茅坑的時候,腳下一滑,掉下去,淹死。
你兒子在墓碑上刻字:“甲子年,午日,麥飯熟,王欲食,忽腹痛,乃如廁,墜坑,薨。”
墳墓安排在路邊,路人見之,皆驚歎:“槽,掉茅坑淹死的,不是那誰嗎?春秋戰國諸侯哎!”
君於泉下聞之,心願得償,齜牙而笑矣。
咱活不出諸侯的感覺,還死不出諸侯的感覺?】
大明,萬曆年間。
“承包一大片地,天天扛著戈帶老婆孩子去巡田,想想就舒坦。咱要有那麼大片地,這輩子就算活明白了。”
“你想得倒美,戈去哪兒弄?”
“那就扛鋤頭,與民同耕!”
“你見過哪個諸侯親自扛鋤頭的?人家那叫親耕,一年一次,扶一下犁,百官在旁邊看著,史官在旁邊記著。你天天扛鋤頭下地,那不叫諸侯,那叫佃戶。”
眾人哈哈大笑。
笑夠了,有個姓王的胖子好奇道:“後世不是講人人平等嗎?既然平等,怎麼還有人琢磨著當諸侯?”
周遭安靜了一瞬,有個老夫子幽幽道:“就是因為不平等,才老有人把平等掛在嘴邊。”
~~~
【#如何看待“性同意權”的定義越來越混亂#】
古人琢磨了好一陣,才明白過來‘性同意權’的意思。
好像是管那檔子事的。
應該是用來斷強姦案的?
但越想,越覺得不對勁。
莫非後世婚內行房,女子要是不點頭,也算強姦?
不願過就和離,哪來的強姦?
既是夫妻,哪有“奸”字一說?
但想到這,古人又齊齊搖了搖頭,覺得後世不至於這麼離譜。
想來不是指夫妻,應該是特指那些戀愛期間的,甚至兩個男女壓根沒戀愛,就是看對了眼、一時興起的情況。
夫妻之間要是還能判強姦,那律法可真就亂套了。
這樣論起來,後世這點還真不如他們這些被評價為“封建”的古人。
我們律法上對這檔子事的界定,比後人明白得多。
女子未滿十二,不管同不同意,一律按強姦論。
剩下的,無非就是強姦怎麼判,先和後強怎麼判,先強後和怎麼判,每一樁都有對應的規矩。
所謂先和後強,就是女子一開始同意了,中途或事後反悔,跑去告男子強姦。
若有證據證明她中途確實反抗了,按和姦罪判,女子減罪一等。
若是事前同意、事後反悔,想訛錢或拿這事當把柄威脅男子,那就是誣告,按誣告反坐處置。
先強後和也分兩種。
女子被強後,家人遭威脅,或自己被囚禁,逼得女子只能繼續順從,那女子無罪,男子加罪。
可要是被強了之後,反倒順從了、甚至動了情,那男子按強姦判,女子按和姦判。
每種情形都有對應的法條,沒那麼多模稜兩可的縫隙。
“咱們下了聘禮、迎了親,那就是夫妻,律法認,街坊鄰里也認。後世倒好,就算去官府拿了婚姻證明,也不一定是夫妻。”
“可不是嘛,尤其是那自由戀愛,雖說上古乃至秦漢,男女也是自由相會的,可那時候人口少,事情簡單,人口一多,由此引發的禮制、律法問題,如何判定?”
“這些後人,面都沒見過,在網上聊了兩句話,就約著去睡覺,女的要是事後反悔告強姦,男的怎麼自證?憑聊天記錄?那記錄能當證人使嗎?”
“還有後世夜店裡,男女飲了酒看對了眼,連名字都不曉得,就睡到一張床上,出了事怎麼辦?女的告男的強姦,男的告女的賣淫,兩樣都告得出來,兩樣都說不清楚。”
“後世不是依法治國嗎?如此敗壞風氣的事,居然沒有一條律法兜底?”
“興許後世立法之根與我們不同,後世講人權、講自由。”
角落裡,鬚髮花白的李夫子,一直捻著鬍鬚聽眾人七嘴八舌地議論,聽到這裡才把手裡那捲舊書擱下。
“無底線的人權,叫人權嗎?無底線的自由,叫自由嗎?凡事皆應有度!”
他頓了頓,似乎還想再往下說兩句。
可天幕上的畫面已經跳了。
他抬起頭,眯著眼望向天幕,沒再開口。
【我有一計:
民政局應該辦連鎖情侶酒店,只要到這個酒店開房的男女就預設是性同意的,而且同意不可撤銷。
同時這個酒店提供快速結婚辦理業務,什麼彩禮婚房加名字的都滾一邊去,只要你敢來我就敢蓋章。
但是這個酒店不提供避孕套。
一次性解決性同意問題、彩禮問題、出生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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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
〖先生大才,堪比管仲。〗
〖建議很好,如果退房的時候能同步幫忙辦理離婚手續,那業務面覆蓋範圍更廣一些。〗
〖什麼晨曦大廳完成繁育任務是吧。〗
李夫子本有一肚子吐槽的話想說。
後世這也不管那也不管,風氣能不壞?
可看完這個建議,滿肚子的話被一陣笑給頂了回去。
提出這建議的,還真是個人才。
後世彩禮高得娶不起,男女不願意結婚,結了婚的不想生,這些破事被這麼一間酒店全給收拾了。
不管你什麼來路,進了這門就代表你倆都樂意,樂意了就不能反悔。
當場蓋章結婚,什麼彩禮婚房加名字,統統滾蛋。
乾脆,利落,一刀切。
不過這酒店只辦結婚不辦離婚,萬一第二天醒了覺得不合適呢?
好在評論區裡已經有人替他想到了,退房的時候順便把離婚也辦了,一條龍服務,業務面覆蓋更廣。
這個補得好。
但轉念一想,總有人找不到物件吧?
所以一樓還得設個歇腳的地方,把那些找不到物件的未婚男女全攏到一塊兒坐著,喝喝茶,聊聊天,看對眼了再上樓。
這酒店的名字也不好聽。
連鎖情侶酒店,繞口,不雅。
乾脆叫教坊司,再直接點:官窯。
還能給國庫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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