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簡潔,二十二歲,女,未婚。
我的命不好,九歲的時候遭逢變故,爺爺奶奶父親母親兩個哥哥一個嫂嫂還有一個姐姐,全部在短短一年之內相繼去世,自己也在一場高燒之後徹底失聲,成了一個說不出話的啞妹子。
幸虧還有苦哥。
家裡第一個出事的是大哥,大哥去世不到三個月,曾經是鄰居的苦哥就娶了我的嫂嫂,也成了我家新的頂樑柱,大事小事全都是他在操辦。
那時候,我覺得他乘人之危,簡直就是天下第一的大壞蛋,對他,從來就沒有過好臉色。
一年之後,改嫁的嫂嫂也撒手而去,留下了她那年僅一歲還患有先天小兒麻痺症的女兒丹丹,和大難不死成了啞妹子的我相依為命。
所有的親戚都對我們這兩個倖存者畏如蛇蠍,在他們眼裡,我們簡家早已經風光不再,早已經成了“災難”的代名詞。
別無選擇,同時也是順理成章,我和丹丹跟苦哥住在了一起,一住就是十三年,直到現在。
如果不是某部在網上紅極一時的靈異小說,如果沒有某次轟動一時的靈異徵文,可能我永遠不會想到,在自己遭遇的變故後面,掩藏的真相是何等的令人毛骨悚然。
原來,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天災**。
原來,有些事情,真的是發生在我們的感知之外。
“靈異徵文大賽,三十萬現金大獎,等你來拿!”
在某個夜深人靜的夜晚,我剛剛開啟某知名文學網站,醒目的廣告就氣勢洶洶的闖進眼簾,想忽略都不行。
“哇,三十萬元現金?看看看看,是什麼玩意兒?”
和我一起湊在電腦面前的丹丹倒吸一口冷氣,大呼小叫的嚷嚷起來,不由分說搶過我手裡的滑鼠,三不管就點開了那個牛氣沖天的廣告。
原來是有獎徵文,全國知名度最大的某文學網站舉辦,要求以網路紅書《吹燈奇談》為範本創作靈異小說,優勝者將分享三十萬創作獎金,特等獎獨佔十萬現金,實體出版影視改編什麼的另算,就是最差勁的三等獎,光是電子版權也有整整三萬的進賬。
毫無疑問,這是個名利雙收的活兒。
且不說實體出版影視改編,也不說獨佔鰲頭的特等獎,就算是三等獎的三萬元現金,那就該是多大一筆錢,那就該是個什麼概念?
我家裡有三畝土地,每年種兩季農作物,一季水稻一季小麥,可以買三千四五,加上養雞養豬,最多也就是五千出頭將近六千,還不算農藥肥料籽種和人工這些開支。
苦哥在鎮上開的採石場上班,甩大鐵錘砸大石頭,累死累活每天掙五十元,一個月一千五,一年也就才一萬八出頭兩萬元不到,還不算伙食開銷,還得風雨無阻每天都不耽擱。
三萬,苦哥不抽菸不喝酒不吃飯不曠工不生病不受傷,總之一分錢不花,得幹上整整一年半,要是換上家裡的收入,得整整掙個六年。
幾十萬字的靈異懸疑小說,要是弄好框架擬好大綱,每天寫他個五六千字,百來天的工夫罷了,能費多大個事?
網路創作嘛,俗稱碼字是也,會用電腦會敲鍵盤就能玩兒,根本就談不上創作門檻的,連小學都沒畢業的我,也在網上申請了作者賬號開通了作者專欄,雖說沒功成名就,好歹也混了個臉熟,去試試又有何妨?
當初家裡發生變故的時候,我才讀小學五年級,不得已輟了學,等到事情告一段落,我已經端上了苦哥家的飯碗,又成了有口難言的啞妹子,還成了人人避而遠之的小瘟神,當然就再也沒有了上學讀書的資格。
後來安定下來,苦哥是準備了錢要送我去讀聾啞學校,可是被我拒絕了,不是不識好歹,是我不想再讓他操太多的心。
那時候舉目無親,淡薄人情不言而喻,苦哥一手操辦了我家的八臺喪事,整個人都累得變了形,活像一具穿了衣服的骷髏,走路都是跟鬼一樣用飄的,那樣子真讓人擔心他隨時會嘩啦一聲,散架散成一堆白骨。
我對他的態度不知不覺的就發生了轉變,畢竟我是一個小女孩,很容易被感動,何況苦哥的所作所為,我實在沒得刺兒可挑。
要是換了個人,根本就不會在那個節骨眼上娶我的嫂嫂,更不會在嫂嫂死後還照顧她那有殘疾的女兒和小姑。
事實上,嫂嫂還沒有正式進他的門就過世了,他們甚至沒有來得及用婚事來“沖喜”,我們那個曾經在三陽灣顯赫一時風光不已的家,就已經徹底的支離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