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梁天啟十年,春天還很冷。
姜明璃坐在東廂房的床邊。她穿著白色的喪服,頭髮用一根木簪挽起來,沒有戴首飾,也沒有花紋。她手裡緊緊抓著一塊舊玉佩,是死去丈夫留下的唯一東西,邊緣已經磨得發亮。外面一直在下雨,雨點打在屋頂上,聲音沉悶。屋裡的蠟燭一閃一閃,照出她清瘦的臉。
她二十歲,守寡才七天。
按王家的規矩,沒有孩子的寡婦可以留下,也可以被趕走。王家人早就等不及了,就差這一天過去,就要動手。她知道他們想要什麼——田地、銀子,還有她手裡的幾份地契。上輩子她簽了“永不改嫁書”,以為能保住命,結果田產全被吞了,人也被趕出門,連飯都吃不上,最後病死在破廟裡。
現在她回來了,回到這一天。
門突然被推開,撞在牆上發出響聲。王家的族老帶著五六個人闖進來,後面還跟著兩個粗壯的婆子,把窗邊的小門也堵住了。族老六十多歲,臉很兇,眼神渾濁,穿的是深灰色長袍,料子卻是好綢緞,腰上掛著族裡的令牌,走一步晃一下,顯得自己很有權。
他看都不看姜明璃一眼,直接走到桌子前,從袖子裡拿出一張紙,甩在桌上。紙上墨跡還沒幹,“永不改嫁”四個大字清楚可見。
“姜明璃,”族老聲音沙啞,“你丈夫王承業死了七天。按我們王家族規,寡婦沒孩子,必須立誓守節,不能再嫁。不然就是違背祖訓,不孝不貞,馬上趕出宗族,一分財產也別想拿。”
他頓了頓,看向她:“你現在就簽字畫押,明天就能安葬你丈夫。要是不答應……”他冷笑一聲,“別怪我們不留情面。”
姜明璃慢慢抬頭,盯著那張紙看了幾秒,然後看著族老。
她沒說話,站了起來。
動作不快,但背挺得很直,像一根不會彎的棍子,站在這個低矮的屋裡。
丫鬟小桃站在她旁邊,臉色發白,手心全是汗。她悄悄拉了拉姜明璃的袖子,低聲說:“娘子……先答應吧……以後再想辦法……”
姜明璃沒理她。
她看著族老,聲音清楚:“我丈夫屍骨未寒,你們就來逼我立誓?”
族老皺眉:“這是規矩。”
“守節是德行,逼人是惡事。”姜明璃上前一步,聲音變大,“今天你們用孝道壓我,明天誰為我說話?”
屋裡一下子安靜了。
連雨聲都小了。
族老大怒,拍桌站起:“放肆!一個寡婦竟敢頂撞族老?你眼裡還有沒有尊卑?有沒有祖訓?”
“有。”姜明璃看著他,“但我更明白,人心不是紙,寫個名字就能管住。”
“你!”族老氣得鬍子抖,“你不怕被逐出家門?不怕被浸豬籠?不怕死嗎?”
姜明璃冷笑:“你們可以搶我的田,趕我出門,但別想用一張紙決定我的命。”她一字一句地說,“我姜明璃活一天,就由我自己做主。”
這話一出,屋裡沒人說話。
兩個婆子對視一眼,往後退了半步。帶來的幾個人也都低頭不敢應聲。
小桃的手攥得更緊,指甲掐進掌心。她沒想到平時溫順的娘子,今天會說出這種話。她害怕,怕這些人動手,怕娘子被打,怕事情鬧大。
但她更怕的是,娘子真的簽下那張紙。
族老死死瞪著姜明璃,臉漲成紫色。他活了六十年,沒見過哪個寡婦敢這樣。尤其還是個二十歲的女人,丈夫剛死,孃家遠,孤身一人,居然說“自己做主”?
太荒唐!
可她說這話時的眼神太狠,太穩,讓他一時不敢輕舉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