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警告你,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留著胡茬、面容嚴肅的小野警官,用審視的目光看著面前的年輕人。
“你的同夥也被我們抓住了,老實交代吧!”
年輕人坐在他對面,看起來才十七歲左右,渾身很放鬆,右耳還帶著一個黑色耳釘。
“同夥?什麼同夥?”年輕人輕快地開口,“警官先生,你在說什麼啊,我和他根本不認識。”
小野警官的臉色越發凝重。
現在有不少犯罪人員都是少年犯,往往這類人更加不知收斂,覺得自己可以憑藉年齡逃脫法律制裁。
他看過不少少年犯囂張的樣子,很顯然,這個人就是同類。
而悲哀的是,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的處罰的確不嚴重,只要對方咬死不承認,今天自己只能批評教育他一番,就要在24小時內放他回去。
不行。
自己不能這麼妥協!
小野警官的背脊挺直了幾分。
我從警校畢業的時候可是向著櫻花宣誓過,一定要維護警察榮譽,保護國民安全,不饒恕任何一個罪惡!
“不要狡辯了!如果你和他不認識,那你旁邊的小孩怎麼回事!”
小野警官憤怒地將照片甩在桌上。
“你們在私下交易什麼?毒.品?人口販賣?還是情報?”
照片上,顯示兩人偷偷摸摸交易著,一疊紙幣被塞到了年輕人衣兜裡。
同時給錢的人準備去牽年輕人旁邊的小女孩。
年輕人看了一眼,語氣莫名:“他在向我求助。”
小野警官一愣:“什麼?”
“我沒騙你,警官,一開始他向我求助,我能看懂他的手勢。”年輕人誠懇道:“他大機率是被某個黑.道控制著,要求他在路上售賣摻了‘料’的糖果。像他這樣的人,那片區域內還有三四個,他們要相互監視,還有至少一個領頭人在暗中監視。”
“他不能引起懷疑,所以只能用隱晦的方式求助我。”
小野警官將信將疑:“求助的方式是給你塞錢,並且打算帶走你拐來的小孩嗎?”
“那不是我拐來的小孩。”年輕人誠懇解釋,“小孩迷路了,一直在哭,我就打電話幫她找家長,順便在路上給她買東西吃。”
就正好碰上了那個在路邊賣糖果的小店。
“就是這裡。”小野警官突然開口,“你的目的既然是買東西,那為什麼反而是對方給你錢?”
“而且你如果不是他的同夥,那為什麼你會對他們的內部監視人員瞭如指掌?”
年輕人陷入了長久的沉默。
看吧,被我抓住了馬腳。小野警官冷笑一聲,倒要看看這前後矛盾的說辭他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