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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第179章 其實有的事情,長嘴也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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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雲什麼都懂,他帶她來了城裡,住進城裡的大房子,他想和她每天在一起。她應該高興。驚喜,或者感恩。起碼,不能不高興。不能煞風景。

可她的心卻抽在一起,無措得不知道該用什麼表情,

“我、能用一下衛生間嗎?”

*

偉健有點愁。

妖精不喜歡這裡,他寄予了無限熱望、懷著滿心忐忑、策劃了那麼久送給她的“神仙府”,她一點都不喜歡。

他第一次覺得腦子有點不夠用。

那天,他推著她進了門,說:“看看你的新洞穴,還滿意嗎?”

那人站在門口發了好幾秒的呆,然後打了個寒顫。

“我、能用一下衛生間嗎?”

“哈哈哈哈,”他笑得幸災樂禍:“你是要尿褲子了嗎?”雖然嘴上這麼嘲笑著,但還是趕快把她領去衛生間,他被關在門外,倚著門框,繼續磨牙:“寶貝,你關門是怕我看著尿不出來嗎?就我一個人呢。”

裡面響起水聲,等她出來時,頭髮沒擦乾,又弄了滿臉水,還彈了他一臉。

“某乎乎滴豬頭三,(笨乎乎的小豬崽)”他罵道,照她腦袋上推一把:“快去換衣服,”手掌滑到她的後頸上,“天都降溫了,就算妖精抗凍,也是毛都褪乾淨了呢!”

她被推進主臥室,他站在門口,捻著指頭上遺留的細膩滑嫩觸感,心裡一邊泡起粉黃色泡泡——咳咳,以後就可以朝朝暮暮了呢!一邊有點緊張,猜她接下來會問什麼,比如:這是什麼時候買的房子?她怎麼不知道?比如:房子一直都空著嗎?為什麼不帶她來住?為什麼一直沒有告訴她?等等。他不知道她會問什麼,覺得反正女人都是會有無窮的智慧來盤問這件大事的。他雖然很害怕這樣的追根究底,但如果她真問了,他硬著頭皮也會回答,反正就這一次,他以後也沒打算再瞞她什麼。可是,她什麼都沒問,他一時便又有些失望。

後來他帶她看了所有的房間,問她:好不好?她微笑,說:好。

他費盡心思、請人設計,整整花了一個月的時間重新為她裝修的房子,她連一句稱讚的話都沒有,笑得卻像白開水,這也讓他好生失望。

還有,他買的新衣服她好像也不喜歡。

明明衣服被噴泉淋溼了,卻不肯換,說裡面沒溼,還嬉皮笑臉地要先用石頭和青蛙給他變大餐吃,說好衣服在廚房裡會被燻上油煙氣。他簡直受不了這種小呆子的論調,不懂油煙氣和感冒哪個重要。

“要我給你換嗎,寶貝?”他說,然後被推了出來,並狠瞪了一眼。他這才高興了,倚在門上,她再出來時,一臉壞笑地穿了一件他的毛衣,肥肥大大的,領子扯在一邊,別有風情,他也就懶得和她計較了。可當晚吃完飯,她又一定要回家:“阿健,我想回家。”

“為什麼?以後我們就住在這兒了。”他說。

“我想回去。我不放心家裡。”她說。

“家裡有亞鳳呢。”他摟過她。

“我——想回去看看,我想毛毛。”

“那你不想我嗎?”

“別孩子氣了。”她笑著道。

孩子氣?她輕飄飄一句話,他便連像大人一樣生氣的資格都沒有了!只好忍著氣,告訴她:“這裡是我們的新家,你不住在這,天會塌半邊呢!”她就笑了,仍然像白開水。

其實第一次和妖精住神仙府,他很興奮,當晚熱烈地親熱之後,他摟著她,低聲問她是不是不高興了?因為他事先沒告訴她就帶她來這裡住。她偎在他懷裡,說沒有,說只要和他在一起,住哪都行。他當時覺得這話好貼心,覺得可能是他多想了,就算她有些不高興,以後他們能每天在一起,也一定會被高興慢慢取代的。但是不,沒隔兩天,他晚上下班回家,到處看不到她,卻在冰箱上發現個紙條,說她回家去看毛毛了,因為她放假回來都還沒有見過她。他對著紙條生氣,為這種明擺的謊言他卻不能揭破。

看毛毛?看毛毛不能說一聲嗎!

他抓起車鑰匙想去找她,又覺得這時去把她揪回來要麼會爭計起來,要麼雙方都不痛快。他覺得還是先冷靜一下。他孤枕難眠地生了一晚上氣,第二天一早打電話過去:“阿雲,你是不喜歡這裡嗎,”他忍著一夜沒睡好的起床氣:“為什麼?”他發覺電話裡說話比較容易,很多當面不能說的話電話裡卻能說:“就因為我沒告訴你買房子的事嗎?”他想接下去說為什麼一直沒帶她到城裡住,又覺得這種解釋很沒意思,還有狡辯之嫌,他現在這樣巴不得每分每秒都和她在一起,不就是最好的解釋嗎?幹嘛還非得讓他像做錯事似的解釋以前的事啊!憑什麼?

“我沒不喜歡。”好久,電話那邊才說,笑了:“阿健,你弄出這麼正統的腔調,像個軍閥呢!你猜我在幹什麼呢?”

“你在磨刀呢,磨好了好把它插到我心上來。”他失望得有氣沒力,為他問了她都不說,還東拉西扯地笑。

“胡說。毛毛,你看著弟弟不能去動油鍋啊——,你聞到香味沒?好香啊!”他電話裡聽著她在抽鼻子:“我們在炸馬鈴薯條呢——噢!寶根兒,不能用手抓,都是油呢。你瞧你的小手髒的……”他聽著她隔著電話線遙遠的笑聲:“等你下次回來,給我們做糖葫蘆吃吧?”

他說不出話來,覺得他已經被排除在電話那邊的歡樂之外,“我要你回家來!”他生氣地,為他不在她的歡樂裡,而她還可以那麼歡樂!

下次回去?

看來她這是不想回來了。這小混蛋怎麼這麼會氣人呢!她都不想想他們一別數月,他有多想她,而鄉下那麼遠,他每天忙到半夜,怎麼可能天天都回去?不天天回去,又怎麼能天天見到她!“中午就回來!”

“好。”她說,不笑了。

他拿著電話老半天,不知道再說啥,也不知是為這一個字的回答生氣,還是已經氣得沒力氣了,低聲嘆氣:“我想你,寶寶。”

“我也想你,阿健。”半天,電話對面說。

後來,她帶了一飯盒炸馬鈴薯條回來,他吃得嘴唇亮晶晶的,就把氣給忘了。

其實只要她在身邊,他很難生起氣來,阿治都說他結婚之後變好了,“哪好了,我以前不就這樣嗎?”他說。

“哪都好了。不一樣。”那人說。

他挑挑眉,那人卻說不出來了。想了老半天,說:哥你懂牛逼和帥的區別嗎?你以前是牛逼,現在是帥。

他覺得這話足夠意識流,卻很奇怪地懂了其中的奧義。

其實想想阿治說的也有道理,和她結婚以後,他自覺心裡多了種柔軟的感覺,也不知道為什麼,但他跟她說話嚷不起來,也不想嚷。她膽子小,年齡也小,軟軟的,喜歡裝成乖乖的樣子,他怕嚇著她。他更喜歡笑著逗弄她,而她也總是一逗就笑了。如果人是有顏色的,她的顏色是乾淨清新的,他原來的顏色是熱烈霸道的,中和之後,他自覺他的格調都變得倜儻雅緻了呢!

家庭沒有矛盾,XX生活和諧,他的事業蓬蓬勃勃地發展,三年來以指數的形式發展壯大,他迷信地認為是她帶給了他好運。而當一個人被好運溫潤滋養,原本的稜角與霸道會漸漸收斂,想不變帥都難。他喜歡讓他變化的她,喜歡她傻氣又精靈般的搗蛋,喜歡她半成型小妖樣的調情,喜歡她裝成淑女的風雅浪漫,喜歡配合她出演一切沒有劇本的演出。

他已經不知從何時起,愛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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