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少女在攤子上忙碌, 把處理好的肉小心翼翼地送進油鍋裡,手忙腳亂的動作看得出來還不怎麼熟練。
那香味實在是太獨特了。秦珏嗅了嗅也沒聞出來是什麼,宮裡最注重的就是養生,菜都是燉蒸煮為主, 油炸的少見。他帶著妹妹走過去, 剛好有人也同樣被這香氣吸引上來問價錢,一問就吃了一驚。
“這賣的小吃未免也太貴了些吧?”從那個人穿著來看不過是個普通百姓, 身邊還帶著個孩子。 “這錢在其他攤子都能買三四份了!”
少女解釋:“我這賣的可是獨家小吃, 西洋那邊傳過來的, 別的地方沒有, 不信你看看周圍有誰賣了?而且你看看這貨真價實的全都是肉,價錢當然比別家的要高了。”
秦珏:“你這都有些什麼?”
少女轉頭看向他, 眼睛裡閃過一絲驚豔, 有些捨不得移開眼睛。
哇,這男人也太好看了一點兒吧!絕對的男神級別!比現代那些idol模特兒好看多了,而且這氣質一看就不像是普通人, 原來古人也有這麼好看的……
陶甜不客氣地打斷她的發呆:“你這都有些什麼?”
在這裡遇到李小雀, 也確實是讓人有些意外, 原來她現在就已經開始在這裡擺攤賣東西了麼。
“啊?”李小雀搖搖頭回過神來, 男神身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個妹子,她看了陶甜一眼忙低下頭, 一時語澀然後便飛快地回答,“哦, 我這主要賣雞,炸雞排炸雞腿,還有這個是特製風味的奧爾良烤翅,味道偏甜……”
她介紹得很詳細, 秦珏感興趣地聽著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又看了下被炸成金黃酥脆的長條:“這叫什麼名字?”
李小雀還以為他在問自己叫什麼名字,連忙說道:“我叫李小雀!”
秦珏嗯了聲,神色顯然是有些不耐。陶甜把剛才的問題又重複了一遍,李小雀這才依依不捨地把目光轉移到她身上來,言簡意賅,“哦這個,這個叫做黃金條。”
黃金條其實就是炸薯條,大概是為了討個吉利,所以把它叫做黃金。
陶甜在皇宮裡吃了十幾年養生的食物,現在也突然有點想嘗一嘗這些現代小食了。炸雞這種東西很神奇,吃飽了的時候看一眼都覺得很膩,想吃的時候什麼都阻止不了嘗一口的慾望。
那個帶著孩子的男人糾結了一會兒,似乎有些心疼錢,可耐不住身邊小女兒哭鬧著想吃,還是遲疑著把手伸向了腰間繫著的錢袋上,選了其中最便宜的,“那就給我來一份黃金條吧。”
“好……”
“別買她的!”一個婦人匆匆地跑過來,滿臉怒容,把油紙包狠狠地扔在攤前的地上,“呸,都做的什麼東西?!又貴又難吃,也敢出來賣,我看你是想錢想瘋了吧!”
李小雀下意識往秦珏那邊看了一眼,羞得面紅耳赤:“來者皆是客,您有什麼不滿好好說就是,摔東西做什麼?”
婦人道:“我想著你賣的是個稀奇玩意兒,孩子哭著要吃,老孃也就花了半天的工錢買了一份,結果買回來的東西又幹又柴又難吃,裡面的肉還是粉色的,你就拿這玩意出來擺攤啊?我兒子現在還蹲茅廁裡沒出來呢!”
李小雀茫然無措起來:“我,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婦人:“行啊,要想道歉就拿出點誠意來,光嘴上說有什麼意思?”
“你想怎麼樣?”
女人把手一伸:“給錢!”
李小雀慌手慌腳地和女人討價還價,之前那個想買黃金條的男人忙不疊地帶著孩子走了。
秦珏不喜歡看鬧劇,對李小雀求助的目光視若無睹,回過身想帶著妹妹走,卻見陶甜蹲下去撿起地上的油紙包,開啟一看,笑了起來:“你說你兒子是因為吃了沒熟的肉,所以壞了肚子,可是這肉明明已經炸透了,不可能沒熟,我倒奇怪,你兒子到底是怎麼壞的肚子?”
很顯然這就是個來碰瓷的女人,估計是吃了東西又覺得價錢給高了,於是特意又回返過來大鬧一場,好佔一些便宜。誰叫小姑娘的臉皮總是薄些。
婦人被她的話堵住,立馬又凶神惡煞起來:“關你什麼事?!”
秦珏冷冷地看著她:“不關她的事,那就該關我的事。”
婦人氣勢一下子就矮了大半截,被那冰冷的眼神嚇得心悸不已,生理的本能恐懼浮上心頭,連繼續跟李小雀糾纏也忘掉了,扭過頭就跑走了。
秦珏垂下眼瞼,從妹妹的貼身侍女那接過手帕,細細地揩去她手上沾染的汙漬:“這種事情以後若想管,叫底下的人去做就好了,又何必碰那些醃髒玩意兒。”
“不過是一件小事,順手做了就做了,我又哪裡嬌弱成這樣子了?”
李小雀定了定神,終於從剛才的事情裡回過神來,大方地抱了抱拳:“多謝這位公子出手相助!”
秦珏望向她的眼神不解,嗤笑了聲:“站出來幫你的人明明是她,我什麼時候幫你了?”
李小雀這才說著抱歉,又給陶甜道了謝,為表感謝,還主動請兩人吃東西。秦珏已經全被剛才的事情壞了胃口沒什麼想吃的想法了,陶甜嚐了一口。
“李姑娘,小吃生意如今難見前途,我勸你不如換個行當謀生吧。”她說的非常委婉。
原作劇情裡寫到這一段一筆帶過,只說是李小雀的精靈古怪吸引了皇子的注意,味道什麼的完全沒提。
做炸雞這些東西看似簡單,實際上做好容易,做的好吃卻難,醃製炸雞的調料的分量、炸雞用的油的溫度、出鍋時的火候程度……後市連鎖的快餐店之所以出名,正是因為每一項都有嚴格的量化標準。
反觀李小雀做的,不管是烤雞翅還是炸雞排雞腿之流,要麼就是醃製的時候沒有抓勻入味導致有的肉鹹,有的肉淡,要麼就是裹的麵粉太多,吃起來一口油炸麵粉的味道,大概是怕裡頭沒熟,所以炸的又老又焦,聞著雖然很香,可是吃起來肉老的塞牙。
對於吃肉並不經常的老百姓來說,有肉有油有面粉那就是好東西,味道好不好其實也沒那麼重要,要是想征服達官顯貴的味蕾,那就差得遠了。李小雀在穿來之前本來就是個普通女孩,最多就是刷了幾個美食影片,偶爾下廚動動手,實際操作能力當然有限。
更何況,這些食物對於百姓來說也確實賣的太貴了,能消費的也沒幾個。
她這話讓李小雀聽著極不舒服:“什麼叫做難見前途?我看你應該是養在深閨中不愁吃喝高枕無憂的有錢人的大小姐吧,哪裡又知道我們這些老百姓的難處?做小吃又怎麼了?我一沒去偷,二沒去搶,堂堂正正地靠自己的雙手掙錢,就算掙的錢少,那也是靠我自己掙來的。再說了,有句話叫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我的吃食生意未必就沒有當狀元的那一天!”
陶甜內心毫無波動,甚至還想給她鼓個掌。不愧是女主,說出來的話除了有點偏題之外都那麼的勵志又洗腦。
耳邊忽然響起鼓掌聲,陶甜還以為是幻聽,結果發現旁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一個書生,滿臉讚許地望著李小雀,似乎非常認同她剛才說出的那話。
“好一個堂堂正正!沒想到小雀姑娘身為一普通女子,也有這番覺悟,那些高高在上待人服侍的鐘鳴鼎食之家,又怎懂得你的玲瓏心腸?”
來者是大夏有名的大才子梁仲書,陶甜曾經見過畫像,也是原作中崇敬愛慕李小雀的男子之一,沒想到現在他們兩個就已經認識了,看來李小雀來到這個世界的時間比想象的還要早。
秦珏懶得理會書生,冷笑了一聲,“你這耳朵若是聽不懂人話那就乾脆別要了。”這些人若是對他出言不遜倒也罷,他卻不能忍受妹妹的一番好心被當成是驢肝肺。
而且怎麼看都覺得這個女人腦子有毛病,秦珏打了個冷顫,突然就想起從前過生辰的時候妹妹送的那一大批宮女,她們也都是動不動就突然冒出一些讓人費解的話,明明他根本就不是那個意思,她們腦袋裡的筋卻像長了九曲十八彎似的,永遠讓人摸不著迴路。
秦珏一點都不想追究了,他現在只想快點帶著妹妹離開:“走吧,我們回去,時間已經不早了。”
陶甜沒有異議,按現在的情況看來,就算李小雀對九皇子有意思,九皇子也不可能對李小雀有意思。
愛情這個東西很有趣,講究的就是冥冥之中那一絲不可捉摸的緣分,不可早一步也,不可晚一秒,哪怕是在同樣的地點,可是換了時間,是否還能產生,那可就不一定了。
兩人的階級一開始就鮮明地擺著,如果秦珏對李小雀沒興趣,那麼兩人相見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為了保險起見,陶甜耐心地等了兩天,結果第三天晚上,秦珏借住的府中忽然有殺手闖入想刺殺他。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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