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娃,從幼兒園開始[美食]](https://www.51du.org/image/202607/d7681fb8525281fdd94221eb66985386.jpeg)
天陰沉沉的,破舊的筒子單元樓裡,時春曉醒了過來。
頭很疼,後腦勺撞到了,她摸了摸後腦勺,搖了搖頭,定了定神才睜開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是陌生的,老舊的房子,發黃了的牆壁,天花板有點低,襯得天色愈發陰沉。
房子很小,一覽無遺,破舊的沙發後有個女孩子顫顫巍巍地冒了頭,頭髮披散著,臉上沒什麼肉,更顯得一雙眼睛大而亮。
那雙眼睛看到她醒過來時瞳孔放大,滿是驚慌。
她手裡攥著一個饅頭啃著,看到她醒過來更是大口把饅頭朝嘴裡塞,塞得兩頰鼓鼓的,就怕晚了這饅頭就被搶了一樣。
時春曉正好奇這是哪裡,這女孩又是誰。
一瞬間卻有無數記憶湧入了她的腦子。
這是一本戀愛爽甜文,男女主雙宿雙棲,好不自在。
——不過這一切都和她還有眼前的這個小女孩沒關係。
因為這個正在嚼巴饅頭的可憐的女孩,是給男女主製造障礙的反派,而她則是給反派製造障礙的炮灰。
時文馨,3歲喪父喪母,和姑姑時春曉相依為命,卻被姑姑給賣給了別人,從小漂泊,孤苦無依,努力奮鬥二十載終成霸總,把姑姑送進了精神病院。
作為反派,作天作地後,也落了個眾叛親離,孤獨死去的下場。
時春曉嘆了口氣,低頭看到了自己手裡正攥著的戶口本。
看那女孩子看向她的恐懼的眼神,看來原主對她真的很不好了。
把旁邊倒了的椅子扶起來,剛剛原主就是要踩椅子上鬥櫃拿戶口本,想來現在劇情就走到了要把這女孩子給賣了的時候,結果沒踩穩摔了下來,反而把自己給摔沒了。
這怎麼不算偷雞不成蝕把米呢?
而自己呢,也是倒黴催的,奮鬥了一輩子,剛剛才升了酒樓的主廚,正享受鮮花,聚光燈和歡呼呢,轉眼就來到了這個灰撲撲的地方。
時春曉嘆了口氣,站起來剛好聽到有人敲門,敲得用力,很是沒耐心,她不知道是誰,但還是走過去開了門。
門外是個壯漢,一臉的橫肉,剃了寸頭,看上去不好惹。
“你是?”時春曉話還沒說完,這壯漢就繞過她走了進來,臂彎下夾著個皮包。
“這就是你家啊?”男人快速把家裡掃視了一遍,找到了瑟縮在沙發後的女孩子,徑直朝她走去。
“就是這個女娃啊?”他拎小雞仔似的把小女孩給提了起來,打量貨物一樣的眼神,“長這麼瘦弱可不好啊,本來就不是個帶把兒的,還跟個猴子似的,咱們之前說的價格可不行。”
看到這幕,時春曉已經快速反應過來,眼前的這人是買家,來買時文馨的。
她趕緊把手裡捏著的戶口本塞進口袋裡,看時文馨很害怕地在那壯漢手裡掙扎著,趕緊過去,把那孩子給搶了下來護在身後。
“什麼意思?之前都說好了的,你現在反悔是什麼意思?你要這樣我就不賣了。”
她拉著小女孩的手微微顫著,但還是盡力裝出一副淡定的樣子,眼前的壯漢也不知道深淺。
她不敢得罪,這壯漢這麼一說,倒是給了時春曉一個臺階下。
這句話把他給噎住了,“那不行,說好了要賣給我的,”說著這人就要上前搶小孩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