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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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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見嵐初見時書的那首《苦晝短》,便是他母親常常唸叨的。

“那你呢?”盧謹問,“你有什麼打算?”

“我母親曾救過老闆娘一命。”童見嵐以手撐著下巴,“所以我只要在這做點雜活到成年就能走了。”

“走去哪?”

“不知道。大概隨便看看找個差事做吧。”

盧謹“嗯”了一聲,心下不太舒服。

他又問:“明天我還能來找你嗎?”

童見嵐笑:“有何不可?”又添了一句,“只要我閒著。”

盧謹忙點頭:“好,明晚見。”

他邁出門,抬眼已是晨光熹微。

盧謹十分納悶:日間如此漫長,為何苦晝短呢?

後記

本次是作為一種儀式感和被要求的後記。

我這個人很討厭矯情和煽情,中二時期曾經很喜歡安妮寶貝一句話:“你不要說痛,也不要暗示自己痛,這是高貴的剋制。”但是後來發現成年人是真的很脆弱,我自己也會因為吃不上好吃的飯就一天都不高興(不是)。

但是依然不喜歡自怨自艾的型別,也很討厭拿自己的痛苦去衡量別人,得到某種奇怪的“你看我比你慘你那點事算什麼”優越感。我希望我的主角都(對別人)溫柔而(在自己)堅qiáng。

另一個不太好的習慣是會忍不住在文中進行價值觀輸出。如果這篇文出現在某晉,那立意一定是“反帝反封”……咳咳。這個CP屬性也算很夾帶私貨了,高高在上的攝政王,還不是要被傳統話語中卑微低賤的小太監拿捏住乃至乖乖雌伏。

簡介裡寫的是“一段風月”,所以在這裡結束在我看來不算爛尾(不接受反駁,哼),另一個原因是真的不會搞什麼政鬥黨爭啥的,需要修煉修煉再來挑戰。後來偶爾想過如果小皇帝有CP,可能會和南越小妖女組個GB嘻嘻。美麗迷人的反派女角色永遠我的菜。我的世界原則之一:女孩子搞事業男孩子搞物件。

在我這,權力與地位皆是原罪。未來如果要寫富二代、官二代、皇帝等等,也只會讓他們通通做受,一般耽美中意義上的“蘇”,刻板印象裡的“攻”,要通通被顛覆解構。

總之童見嵐和盧謹的故事就到這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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