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包子兩個人從兩邊包抄,一直探查到中間,就剩下三個櫃子了。
27號、28號和29號。
這三個櫃子離手術床最近,全部是剛剛做過鑑定的屍體。
包子端著槍對準27號,示意我把裡面的屍體拉出來。
我左手握著皮帶,右手把櫃子裡的滑動停屍板拉出來,開啟裹屍袋,裡面是一具乾癟的屍體,從面部看,是個皺巴巴的老太婆。
把手搭在她的頸動脈上,沒有心跳,是死的,搖了搖頭,看向28號停屍櫃。
包子用口型說道:“是丁印的。”
我拉出28號停屍板,停屍袋中是丁印的屍體。
搖了搖頭,心跳在慢慢加劇,因為29號是最後一個櫃子,如果這裡有人,一定在這個櫃子裡!
長喘了一口氣,看了看包子。
房間裡的氣溫最多隻有兩三度,他的額頭上全是汗水。
從裡面拉出裹屍袋,袋子上的拉鍊緊閉著,可以肯定不是從袋子裡面拉上的。
小心翼翼一點點拉開袋子,包子似乎比我還緊張,一雙握槍的手顫顫巍巍的頂著死屍的頭。
袋子裡是一具男屍,袋口越來越大,我幾乎可以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不是因為這具屍體是活著的,而是……
我猛地拉開裹屍袋,忍不住“嘶”了一聲,連連後退。
包子一點都不含糊,“嘭嘭”兩槍,直接把屍體的頭打的稀爛,腦漿子崩的到處都是,如同一個西瓜!
“你幹什麼開槍!”我驚道。
包子的嘴都紫了,開槍的手劇烈顫抖著:“活,活,我還以為是活的。”
我愣了愣,一時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具屍體竟然是我槍殺的墨鏡男。
雖然我們兩個只見過一個照面,但我絕對不會記錯,就是他。
他怎麼死的,為什麼會被放在這裡?
警察聽到槍響估計一會兒就會上來。
我走到包子面前,用手壓住他握槍的手,手有些僵硬,稍微費了點力才把他放下去:“沒事,死的,是個死人。”
包子整個人都攤在了地上,他滿身都是腦漿和血,罵道:“那二狗,不帶你這麼嚇唬人的,這特麼都快嚇尿了。”
我更加疑惑了,明明在門縫中看到兩雙眼睛,為什麼愣是在停屍房中沒有找到?
這裡連一個窗戶都沒有,還能遁地跑了不成。
果然,警察很快就衝了進來,五個人,個個都配槍,直接衝著停屍房喊道:“舉起手!”
包子瞪了一眼:“是我,走火了。”
五個警衛顯然不信,槍頭對準了包子:“你是什麼人!”
包子向懷裡摸去。
“把手放下!”其中一個警衛喊道。
包子無辜的說道:“我拿證件給你們看,我是刑偵支隊的包竄天。”說著,繼續向懷裡摸索。
“讓你把手放下!”警衛大喊:“再動就開槍了!”
氣氛一瞬間變得緊張起來。
我趕緊圓場:“都別緊張,包子把手放下!那誰,我們真的是北臺公安局的,他是包竄天,刑偵支隊的大隊長。”
警衛疑惑了一下,但依舊沒有放下槍:“你們不許動,領導馬上就過來。”
說著,外面又湧進一群人,頓時給我驚尿了。
北臺市法醫院不大,沒想到那麼多警力,這裡面……不簡單吶。
一個領導模樣的人走過來,看了看包子:“包竄天,怎麼回事。”
包子無奈的答道:“真的是走火了,失誤啊!你看,屍體腦袋都打爆了。”
領導愣了兩秒,示意警衛放下槍,氣的抖著手指了指包子:“你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包子也夠精明的,罵道:“誰特麼知道死人還能動啊,神經回跳嚇死我了。”
領導揮了揮手示意大夥都散了吧。
一個法醫模樣的人跑進來,抱著屍體跟死了爹一樣:“哎呀,剛送來的屍體,還沒拍照呢,怎麼就打爛了!”
我疑惑的問道:“這人是剛送來的?”
法醫嘆息的點了點頭:“身份不明,剛做完屍檢還沒拍照呢。”
我問道:“死因?”
法醫看了看我,沒說話。
顯然,他不認識我。
包子從地上爬起來:“問你話呢,局裡因為警員被殺都忙死了,讓你們連夜屍檢,特麼的你們還偷懶!”
法醫愁眉苦臉的回道:“這不是去吃飯了嗎,都七點了,吃了飯再幹活啊!”
“別廢話了,這個人怎麼死的?”包子看了看我,問道。
法醫拉開整個裹屍袋,屍體全部露了出來:“他殺,被利器扎穿了腎臟當場死亡,目前判斷兇器為水果刀,同一個傷口,連軋至少十一刀,很可能更多。”
我的心頓時如同被激了一盆冰水,墨鏡男竟然真的是被捅死的,而且和我殺他的手法一模一樣。
頭劇烈的疼了起來,難道是我真的殺了人!
“這麼兇殘?”包子遺憾的說道:“既然是兇殺案,我怎麼不知道?”
法醫回道:“是社群民警送來的,估計太晚了,還沒有來得及跟局裡彙報吧。”
包子想了想:“也是,估計明天會通知我。”
“這下可好,照片都還沒拍,腦袋就被你打爆了,你說怎麼辦!”法醫嘆息道。
“涼拌,你看著彙報吧。”包子說完,衝著領導模樣的人賤兮兮的笑道:“嘿嘿,馬院長,真的是失手,你看把我嚇得。”
馬院長一看這個情況,氣的“哼”了一聲,甩袖就走。
包子一臉奸相,長出一口氣:“看來這報告是寫定了。”
我腦子疼的厲害,懶得理他。
包子這才問法醫:“丁印的屍檢做的怎麼樣了?”
法醫回道:“同樣是利器,扎穿了心臟,當場死亡,兇器可以肯定是三稜刺。”
我用力的捏著額頭:“不可能,難道死者丁印就不掙扎?”
法醫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的瞪了我一眼:“我當了三十年法醫,你說什麼不可能!”
我懶得和他計較:“不是不是,我意思是……丁印的指甲裡有沒有兇手的線索,一個警察被人捅死,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
法醫這才緩了口氣:“他是先被人擊昏,然後捅死的。”說著,他拉出丁印的屍體,指著脖子一處瘀黑:“你看這裡,明顯是被人用電擊棒一類的東西,電擊出來的傷痕,指甲裡沒有任何兇手的殘留物。”
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兇手為什麼要先擊暈丁印再殺死他,殺人用的著這樣嗎?這跟脫了褲子放屁有什麼區別。
看來警車裡並不是第一現場,兇手可能是先將丁印擊昏,又把他帶到警局的停車庫裡殺死的。
這麼說的話……
丁印一定是查到了什麼不該查的東西,所以被滅了口,然後放在車裡。
而且……殺人手段故意模仿警局最近幾起靈異兇殺案。
那麼兇手很可能是警局內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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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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