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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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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獨白未逢秋

“京城沒有秋天。我的暗戀也是。從盛夏到盛夏,沒有秋天。那些本應斑斕、本應成熟、本應結果的情緒,始終停留在青澀的夏,從未等到屬於自己的季節。”

那年的秋天,北京下了一場很大的雨。陸棲衡站在清華的圖書館窗前,看著雨水從天空傾瀉下來,砸在玻璃上,發出密集的、噼噼啪啪的聲響。雨水順著玻璃往下流,留下一道道彎曲的水痕,透過水痕看出去,外面的世界變得模糊了——銀杏樹是模糊的,操場是模糊的,遠處的教學樓也是模糊的。他看了一會兒,低下頭,看著手裡的書。書頁很白,字很黑。他看得很認真,因為他已經習慣了認真。從高中到現在,他做每一件事都很認真。認真做題,認真考試,認真寫程式碼,認真生活。他從不敷衍,從不懈怠,從不放棄。這是他自己的選擇的路,他從不後悔。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雷聲在遠處轟隆隆地響,像有人在天空中推著一輛巨大的馬車。他抬起頭,又看向窗外。雨幕中,銀杏樹的葉子被打落了許多,金黃色的葉子鋪了一地,被雨水浸溼了,貼在地上,像一幅被水泡過的油畫。他看著那些葉子,忽然想起了高三那個下雨的傍晚。那天下著很大的雨,她站在教學樓門口,沒有帶傘。她靠著門柱,身體微微側向裡面,躲避從屋簷飄進來的雨絲。她的校服上已經有了一些細小的水珠,肩膀的位置溼了一小片,深藍色的布料變成了更深的一種藍色。她的頭髮也有點溼了,幾縷碎髮貼在額頭上,被雨打溼以後變成了深黑色,和她蒼白的面板形成鮮明的對比。她沒有戴帽子,沒有帶傘,沒有穿雨衣。她只是站在那裡,等。等雨停,或者等人來接。他知道她會等來什麼,因為她媽媽會來接她。他站在走廊拐角,手裡握著傘,看著她。他看了很久,想走過去,把傘遞給她,說一句“你用吧”。他沒有走過去,因為他知道她不會接。他知道她不需要。她的書包裡有手機,她可以打電話給家裡,可以叫車,可以找人送傘。她不是孤立無援的,她有家人,有朋友,有這個世界上所有可以依靠的資源。她不需要一個陌生男生的傘,不需要他的關心,不需要他的任何東西。

他沒有走過去。他站在原地,手裡撐著傘,看著她。雨很大,雨點打在傘面上,噼噼啪啪的。他聽不清那些話在說什麼,但他覺得那些話大概是在說:走吧,別看了,走吧,別看了。她不會接你的傘,她不會看你,她不會記住你。你只是她人生中一個微不足道的路人,一個在雨天撐著傘站在遠處的人。你對她來說,什麼都不是。他知道,他什麼都知道。但他還是站在那裡,看著她。過了大概五分鐘——也許更久,也許不到——一輛黑色的車停在了校門口。他認得那輛車,因為她媽媽來接她了。她走下臺階,跑向那輛車,雨滴落在她的頭上、肩上、背上。她跑到車邊,拉開車門,鑽了進去。車門關上的聲音很輕,“砰”的一聲,被雨聲蓋住了,幾乎聽不見。黑色的車發動,駛離校門口,駛入主路,匯入車流,消失在雨幕中。他站在原地,手裡撐著傘,看著那輛車消失的方向。雨還在下。他轉過身,走了。他沒有走平常那條路,他繞了遠路。他穿過一條小巷,走過一條他從未走過的街,繞了一個大圈。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繞路,也許是因為走平常那條路會經過校門口,會經過她上車的地方,會看見那片被車輪碾過的、混著泥水的路面。他不想看見那個空蕩蕩的校門口,不想看見那片被人踩爛的、灰黑色的水漬,不想看見那扇她坐進去然後關上的車門留下的痕跡。

那天他走了很久,鞋溼了,褲腳都是泥。他不知道為什麼記了這麼久。也許是那個畫面太深刻了——她站在雨裡,頭髮溼了,馬尾沉甸甸的;她跑向那輛車,帆布鞋踩起水花,濺到褲腿上;她拉開車門,鑽進去,車門關上的聲音很輕。這些細節像刻在他腦子裡一樣,怎麼都忘不掉。他試過忘記,用新的記憶去覆蓋舊的記憶,用新的人去替代舊的人。但他做不到,那些細節太深了,深到他的大腦已經把它們當作了永久儲存,永遠不會被刪除。他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因為那是他第一次意識到,他們之間的距離不只是物理的,更是階層的、命運的。她在車裡,他在雨裡。她的媽媽來接她,他的媽媽在等他回家。他們活在不同的世界裡,即使在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學校,同一間教室。他們的世界之間隔著一道看不見的牆,他翻不過去,她沒有遞梯子。他只能站在牆的這一邊,看著牆那一邊的她,越走越遠。

窗外的雨還在下,沒有要停的意思。他把書放在窗臺上,雙手插進口袋裡,看著雨幕。雨水從天空傾瀉下來,砸在玻璃上,發出密集的、噼噼啪啪的聲響。他聽了一會兒,然後轉過身,走回座位,坐下。他拿起書,繼續看。書頁很白,字很黑。他看得很認真,因為他已經習慣了認真。從高中到現在,他做每一件事都很認真。認真做題,認真考試,認真寫程式碼,認真生活。他從不敷衍,從不懈怠,從不放棄。這是他自己的選擇的路,他從不後悔。只是偶爾,在那些不用刻意想起的時刻,他會想起——曾經有一個人,坐在第二排靠窗。陽光好的時候,光會落在她的側臉上。他看了三年,從未覺得刺眼。那束光照了他三年,從高一到高三,從秋天到夏天。他看著那束光,看著她的側臉,看著她的馬尾,看著她的筆尖在紙上移動。那些畫面在他的記憶裡,像一部被按了暫停鍵的電影,永遠定格在最美的瞬間。他不會按播放鍵,因為他怕看到結局。結局是她走了,他留在原地。他不想看那個結局,他只想看那些美好的瞬間。那些瞬間是他青春的全部意義,是他所有努力的動機,是他從城北老小區走到清華園的唯一理由。沒有那些瞬間,他也許還是會在十七歲那年考上清華,但他不會那麼努力。不會那麼拼命。不會在每一個深夜的檯燈下做那些做不完的題,不會在每一個清晨的公交車上背那些背不完的單詞,不會在每一個課間站在走廊拐角等一個人經過。她是他的光,照亮了他最灰暗的日子。他感謝她,雖然她不知道。

他把書合上,放進書包裡,站起來,把椅子推回桌底,背上書包,走出圖書館。雨還在下,他撐著傘,走在銀杏樹下。雨水打在傘面上,發出噼噼啪啪的聲響。他的帆布鞋踩在水坑裡,發出吧唧吧唧的聲響,襪子吸滿了水,又冷又溼,貼在腳上很難受。他的褲腳溼了,泥水濺到了小腿上,涼意從小腿傳上來,順著血管往上走,走到膝蓋,走到大腿,走到腰部。他走了很久,從圖書館走到校門口,從校門口走到公交站臺。他站在公交站臺上,等車。717路來了,他上車,刷卡,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下。車開了,窗外的街道和建築往後倒退。他靠著車窗玻璃,閉上了眼睛。腦子裡是那個下雨的傍晚,她站在教學樓門口,頭髮溼了,馬尾沉甸甸的。她跑向那輛車,帆布鞋踩起水花,濺到褲腿上。她拉開車門,鑽進去,車門關上的聲音很輕。他看著那個畫面,心裡有一陣微微的、像風吹過湖面的漣漪。不疼,但存在。

車到了城北,他下車,走進小區,上樓,開門。媽媽在客廳看電視,見他回來,說:“回來了?淋溼了吧?快去換衣服。”他換了鞋,走進自己的房間,關上門。他把溼透的校服脫下來,掛在椅背上,換了一件乾爽的T恤。然後他坐到書桌前,打開臺燈,從書包裡拿出那本書,繼續看。書頁很白,字很黑。他看得很認真,因為他已經習慣了認真。從高中到現在,他做每一件事都很認真。認真做題,認真考試,認真寫程式碼,認真生活。他從不敷衍,從不懈怠,從不放棄。這是他自己的選擇的路,他從不後悔。只是偶爾,在那些不用刻意想起的時刻,他會想起——曾經有一個人,坐在第二排靠窗。陽光好的時候,光會落在她的側臉上。他看了三年,從未覺得刺眼。那支筆還在抽屜裡。墨水乾了,字還在。他拉開抽屜,把那支筆拿出來。他舉到眼前,對著燈光看。那幾個字在燈光下泛著淡淡的光。U,C,L,空格。他念了一遍,在心裡,輕輕的,怕驚擾了什麼。她聽不見,但他念了。他念了無數遍,從高三唸到大學,從十八歲唸到二十三歲。他念了七年,唸到那支筆的墨水乾了,唸到她的畢業季來了又走了。他還會繼續念,因為他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停下來。也許永遠停不下來。

他把筆放回抽屜裡,關上抽屜。他站起來,走到窗前,拉開窗簾。雨已經停了,雲層裂開一道縫,陽光從縫隙漏下來,在地面上投下一片金色的光斑。他看著那些光斑,想起了她。她在倫敦,倫敦現在幾點?他算了一下時差,倫敦比北京晚七個小時。北京現在是下午四點,倫敦是上午九點。她應該剛起床,也許在吃早餐,也許在去教室的路上,也許已經在畫圖了。她的一天剛剛開始,他的一天快要結束了。他們活在兩個不同的時間裡,永遠對不上。他在白天想她的時候,她在黑夜。她在白天忙碌的時候,他在黑夜思念。時間把他們分開了,不只是距離,不只是階層,還有時差。七個小時,不長不短,剛好夠他在睡前想她一遍。

他轉過身,走到書桌前,坐下。他開啟日記本,翻到新的一頁。他握著筆,想了想,然後寫下了一行字:“今天北京下了很大的雨。我站在圖書館窗前,想起了高三那個下雨的傍晚。她站在教學樓門口等媽媽來接,我站在遠處撐著傘。雨停了,她走了,我繞了遠路。那天我走了很久,鞋溼了,褲腳都是泥。我不知道為什麼記了這麼久。也許是因為那個畫面太深刻了,也許是因為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我們之間的距離不只是物理的。窗外的雨還在下。我低下頭,繼續看書。書頁很白,字很黑。我看得很認真。這是我自己選擇的路,我從不後悔。只是偶爾,在那些不用刻意想起的時刻,我會想起——曾經有一個人,坐在第二排靠窗。陽光好的時候,光會落在她的側臉上。我看了三年,從未覺得刺眼。那支筆還在抽屜裡。墨水乾了,字還在。京城獨白,未逢秋。”

他寫完了,看著這行字,看了很久。然後他把日記本合上,放回抽屜裡。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天空。雲層裂開的縫隙越來越大了,陽光從縫隙裡湧出來,像洪水一樣漫過天空,把整片天都染成了金色。他看著那片金色,想起了她。她在倫敦,倫敦的天空也經常是灰的,因為雲層太厚。她看到過這樣的金色天空嗎?也許有,也許沒有。他不知道,他只能想象。他的想象很豐富,但也很空洞,因為他從未去過倫敦,從未見過倫敦的天空是什麼樣子。他只知道,那裡的天空比北京低,那裡的雲比北京厚,那裡的陽光比北京少。她在那裡,撐著傘,走在溼漉漉的街道上,看著那些古老的建築,心裡想著她的設計。她在UCL已經畢業了,她即將成為一名建築師。她的人生璀璨,她的未來明亮。他是那個在遠處看著她的人,從高一的秋天看到現在。他看了快七年了,從十六歲看到二十三歲。他的青春裡有她,她的青春裡沒有他。他不後悔,因為他知道,有些人註定只能仰望。她是那些人的其中之一。他是仰望者。

他拉上窗簾,轉過身,走回書桌前。他關掉檯燈,上床,閉眼。黑暗裡,他聽著窗外的風聲。秋天的風很輕,吹得窗戶輕輕地響。他翻了個身,把被子拉到下巴。被子是薄的,秋被,蓋在身上剛剛好。他把臉埋進被子裡,被子有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像陽光曬過的味道。他想起了她,她在倫敦,倫敦現在是上午。她應該已經在教室了,也許在聽課,也許在畫圖,也許在和同學討論問題。她的一天剛剛開始,他的一天已經結束了。他們活在兩個不同的時間裡,永遠對不上。他在白天想她的時候,她在黑夜。她在白天忙碌的時候,他在黑夜思念。時間把他們分開了,不只是距離,不只是階層,還有時差。七個小時,不長不短,剛好夠他在睡前想她一遍。

他閉上眼睛,在黑暗中,輕聲說了一句:“晚安。”他不知道在對誰說,也許是對她,也許是對自己。她聽不見,但他說了。他在每一個她不在的夜晚,都會對著黑暗說一聲晚安。他不會停止,因為他需要說。說出來了,心裡就好受一點。不說,那些話就堵在喉嚨裡,咽不下去,吐不出來。他翻了個身,不再想她。他只是躺著,等著,等他的大腦累到不能再想任何事,等他的身體沉到不能再保持清醒,等他終於可以閉上眼睛,不用再看見那些雨。他等了很久,等到風停了,等到窗框不再響了,等到路燈的光從天花板上消失了。然後他閉上了眼睛,沉入了黑暗。

他夢見了那場雨。夢裡,他站在走廊拐角,手裡撐著傘,看著她。她站在教學樓門口,靠著門柱,身體微微側向裡面。雨很大,她的校服溼了,頭髮溼了,馬尾沉甸甸的。他看著她,想走過去,但他的腳動不了。他想喊她的名字,但他的喉嚨發不出聲。他只能站在那裡,看著她。一輛黑色的車停在校門口,她走下臺階,跑向那輛車。他看著她跑過積水的地面,帆布鞋踩起水花,濺到褲腿上。她跑到車邊,拉開車門,鑽了進去。車門關上的聲音很輕,“砰”的一聲,被雨聲蓋住了。車開了,他站在原地,看著那輛車消失在雨幕中。他轉過身,走了。他走了很久,走了很遠,走到一條陌生的街上。兩邊的店鋪他沒見過,居民樓他沒見過,路燈是冷白色的。他一個人走著,雨打在傘上,噼噼啪啪的。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只是在走,一直走。他走過了十字路口,紅燈,他停下來等。雨還在下,他低著頭,看著地面上的積水。水面上有一個一個的圓形漣漪,一圈一圈地擴散,互相碰撞,互相抵消,然後消失。他看著那些漣漪,想起了她。她在車裡,溫暖,乾燥,安全。他在雨裡,寒冷,潮溼,孤單。他們之間隔著的不只是雨,不只是車窗,還有整個世界。

他醒了。鬧鐘在響。六點整。窗外天已經亮了,陽光從窗簾的縫隙漏進來,在牆上畫出一道細長的、金色的光條。他從床上坐起來,揉了揉臉,下床,穿衣,洗漱。他走到窗前,拉開窗簾。外面的世界和昨天一樣——灰色的樓牆,金黃色的銀杏樹,電線杆上停著的麻雀,對面的窗戶裡有人在活動。但今天不一樣,今天是他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還有幾個月,他就要畢業了。他的人生將翻開新的一頁,那頁上會有新的城市,新的人,新的事。那頁上沒有她,但他會帶著她的影子。走到哪裡就帶到哪裡。

他轉過身,走到書桌前,坐下。他拉開抽屜,把那支筆拿出來。他看了一會兒,然後把它放回抽屜裡。他關上抽屜,站起來,走出房間。媽媽已經在廚房做早餐了,小米粥的香味從門縫裡飄進來,混著油條和豆漿的味道。他走進廚房,站在媽媽身後。

“媽,今天我去學校交論文。”他說。

“去吧,”媽媽說,“路上小心。”

他走出廚房,回到自己的房間,換了一身衣服。他穿上新買的襯衫,白色的,乾淨的,沒有褶皺。他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頭髮剪短了,鬍子刮乾淨了,整個人看起來精神了很多。他對著鏡子裡的自己笑了笑,然後轉過身,走出家門。

他坐公交車去學校。717路,最後一次。他上車,刷卡,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下。車開了,窗外的街道和建築往後倒退。他靠著車窗玻璃,看著窗外的街景。這條路他走了無數遍,從高一到大四,從十六歲到二十三歲。他知道每一棵樹的位置,每一個路口的名字,每一家店鋪的招牌。他知道這些,因為他的青春在這條路上來回穿梭。他的青春結束了,但這條路還在。他會在以後的日子裡,偶爾回來走一走,看看那些樹,看看那些店鋪,看看那所學校。他會想起她,想起她坐在第二排靠窗,想起她說“UCL”時眼睛裡的光,想起她離開時經過他身邊的那陣風。他會想起她,然後微微一笑,繼續走他的路。

車到了學校附近的站,他下車,走過那條種滿國槐的街道。春天的樹發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下閃閃發亮。他走過校門,走過操場,走向教學樓。操場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踢球,有人在散步。他走過他們,走進教學樓。走廊很長,他走過走廊,走過四十七步,走到教室後門。他推開門,走了進去。教室裡有人在上課,他站在門口,看了一眼第二排靠窗的位置。有人坐在那裡,一個他不認識的女生,扎著馬尾,發繩是粉色的。她低著頭,在寫什麼,筆尖在紙上移動。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她的側臉上,落在她的課本上,落在她握筆的手上。他看著那個畫面,想起了她。她坐在那裡的時候,也是這樣的,陽光落在她的側臉上,她的筆尖在光裡移動。他看著那個畫面,心裡有一陣微微的、像風吹過湖面的漣漪。不疼,但存在。

他關上門,轉過身,走了。走廊很長,他走過走廊,腳步聲在水磨石地面上迴響。他下樓梯,走過一樓大廳,走出教學樓。春天的風很輕,吹在臉上很舒服,帶著槐花的甜香。他站在教學樓門口的臺階上,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慢慢吐出來。他的心很平靜。他不再期待什麼,也不再害怕什麼。他只是在這裡,在北京,在清華,在這座他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城市裡。他在走向他的未來,帶著她的影子。他不知道那個未來裡有沒有她,也許有,也許沒有。不管怎樣,他都會繼續往前走。因為他必須走,不能停。

他走到公交站臺,等車。717路來了,他上車,刷卡,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下。車開了,窗外的街道和建築往後倒退。他靠著車窗玻璃,閉上了眼睛。腦子裡是那場雨,她站在教學樓門口,頭髮溼了,馬尾沉甸甸的。她跑向那輛車,帆布鞋踩起水花,濺到褲腿上。她拉開車門,鑽進去,車門關上的聲音很輕。他看著那個畫面,心裡有一陣微微的、像風吹過湖面的漣漪。不疼,但存在。他接受了這個存在。他已經接受了七年,從高一開始。他還會繼續接受下去,因為他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結束。也許永遠都不會結束。

車到了城北,他下車,走進小區,上樓,開門。媽媽在廚房做飯,油煙機的嗡嗡聲蓋過了他的腳步聲。他換了鞋,走進自己的房間,關上門。他把書包放在書桌上,坐在椅子上。他拉開抽屜,把那支筆拿出來。他看了一會兒,然後把它放回抽屜裡。他關上抽屜,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的天快黑了,夕陽把雲朵染成了橙紅色,層層疊疊的,像一幅未完成的水彩畫。他看了一會兒,然後拉上窗簾,轉過身。他走到書桌前,關掉檯燈,上床,閉眼。

黑暗裡,他聽著窗外的風聲。春天的風很輕,吹得窗戶輕輕地響。他翻了個身,把被子拉到下巴。被子是薄的,春被,蓋在身上剛剛好。他把臉埋進被子裡,被子有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像陽光曬過的味道。他想起了她,她在倫敦,倫敦現在是下午。她可能還在畫圖,也許在圖書館,也許在宿舍。她的一天還沒結束,他的一天已經結束了。他們活在兩個不同的時間裡,永遠對不上。他在白天想她的時候,她在黑夜。她在白天忙碌的時候,他在黑夜思念。時間把他們分開了,不只是距離,不只是階層,還有時差。七個小時,不長不短,剛好夠他在睡前想她一遍。

他閉上眼睛,在黑暗中,輕聲說了一句:“晚安。”他不知道在對誰說,也許是對她,也許是對自己。她聽不見,但他說了。他在每一個她不在的夜晚,都會對著黑暗說一聲晚安。他不會停止,因為他需要說。說出來了,心裡就好受一點。不說,那些話就堵在喉嚨裡,咽不下去,吐不出來。他翻了個身,不再想她。他只是躺著,等著,等他的大腦累到不能再想任何事,等他的身體沉到不能再保持清醒,等他終於可以閉上眼睛,不用再看見那些雨。他等了很久,等到風停了,等到窗框不再響了,等到路燈的光從天花板上消失了。然後他閉上了眼睛,沉入了黑暗。

他夢見了她。夢裡,她站在清華的圖書館窗前,看著窗外的銀杏樹。她穿著淺灰色大衣,頭髮散著,手裡拿著一本書。他站在她身後不遠處,看著她。他想走過去,但他的腳動不了。他想喊她的名字,但他的喉嚨發不出聲。他只能站在那裡,看著她的背影。她轉過身來,看著他。她的眼睛裡沒有驚訝,沒有好奇,只有一種淡淡的、平靜的光。

“你來了。”她說。

他張了張嘴,想說“我畢業了”,但喉嚨還是發不出聲。她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微微笑了一下。

“我知道,”她說,“畢業快樂。”

他笑了。在他的夢裡,他笑了。不是那種淡到幾乎沒有的笑,是真正的、發自內心的、眼睛彎成月牙的笑。那個笑容很好看,比他想象中的還要好看。

“你也畢業了,”他說,“2024年,UCL。”

“是的,”她說,“我畢業了。”

“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回國,”她說,“我想回國,我想在這裡設計建築。北京,上海,深圳,隨便哪裡。我想把我在UCL學到的東西用在這片土地上。”

“那太好了,”他說,“我們會在同一個國家了。”

“也許會在同一個城市。”

“也許。”

他們沉默了一會兒。窗外的銀杏葉在風中飄落,金黃色的,像一隻只蝴蝶。他看著她,她看著銀杏葉。她的側臉在陽光下輪廓分明,和他記憶中的一樣清晰。

“我一直在想你,”他說,“從高一開始,到現在。七年了。”

“我知道,”她說,“我一直都知道。”

“那你怎麼不……”

“不回頭?”她接過了他的話,“因為我不能。我有我的路要走,你有你的路要走。我們不能為彼此停下來。”

“我不後悔,”他說,“不後悔看你,不後悔跟在你後面,不後悔在你身後走了兩年多。你是我的光,照亮了我最灰暗的日子。”

“你也是我的光,”她說,“你不知道而已。”

他哭了。在他的夢裡,他哭了。眼淚從他的眼睛裡流出來,順著臉頰往下流,滴在地上。她伸出手,幫他擦了擦眼淚。她的手指很涼,帶著書頁的墨香。

“別哭,”她說,“你要畢業了,你應該開心。”

“我很開心,”他說,“因為我終於可以對你說,我喜歡你。七年了,我終於說出來了。”

“我知道,”她說,“我一直都知道。”

“那你呢?你喜歡我嗎?”

她笑了。不是那種淡到幾乎沒有的笑,是真正的、發自內心的、眼睛彎成月牙的笑。那個笑容很好看,比他想象中的還要好看。

“也許吧,”她說,“也許在某一天,在某個城市的某個街角,我們會遇見。那時候,我會告訴你答案。”

他醒了。鬧鐘在響。六點整。窗外天已經亮了,陽光從窗簾的縫隙漏進來,在牆上畫出一道細長的、金色的光條。他從床上坐起來,揉了揉臉,下床,穿衣,洗漱。他走到窗前,拉開窗簾。外面的世界和昨天一樣——灰色的樓牆,金黃色的銀杏樹,電線杆上停著的麻雀,對面的窗戶裡有人在活動。但今天不一樣,今天是他畢業後的第一天。他的學生時代正式結束了,他不再是清華的學生了。他是社會人,即將走入職場,開始新的人生。他的新人生裡沒有她,但他會帶著她的影子。走到哪裡就帶到哪裡。

他轉過身,走到書桌前,坐下。他拉開抽屜,把那支筆拿出來。他看了一會兒,然後把它放回抽屜裡。他關上抽屜,站起來,走出房間。媽媽已經在廚房做早餐了,小米粥的香味從門縫裡飄進來,混著油條和豆漿的味道。他走進廚房,站在媽媽身後。

“媽,今天我去公司報到。”他說。

“去吧,”媽媽說,“好好幹。”

他走出廚房,回到自己的房間,換了一身衣服。他穿上新買的西裝,深藍色的,和他高中校服的顏色一樣。他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頭髮剪短了,鬍子刮乾淨了,整個人看起來精神了很多。他對著鏡子裡的自己笑了笑,然後轉過身,走出家門。

他坐地鐵去公司。地鐵站里人很多,他站在人群中,等著列車。列車來了,他上車,站在車門旁邊,看著窗外的隧道。隧道里的燈一閃一閃的,像一顆顆流星。他看著那些光,想起了她。她在倫敦,倫敦現在應該是凌晨。她應該在睡覺,也許在做夢,也許沒有。他不知道,他只能想象。他的想象很豐富,但也很空洞,因為他從未去過倫敦,從未見過倫敦的夜晚是什麼樣子。他只知道,那裡的夜晚比北京安靜,那裡的星星比北京多,那裡的月亮比北京亮。

列車到了站,他下車,走出地鐵站。陽光很好,照在臉上暖洋洋的。他站在地鐵站門口,深深吸了一口氣,空氣裡有槐花的甜香和夏天陽光的味道。他走向公司,走進大樓,坐電梯到了所在的樓層。他走出電梯,走進辦公室。辦公室裡已經有人了,有的在打電話,有的在敲鍵盤,有的在開會。他找到自己的工位,坐下,開啟電腦。他看了一眼手機,九點整。習慣性地開啟天氣應用。北京,晴,25°C。倫敦,多雲,14°C。他看著這兩個城市,覺得它們像兩個世界。他在25°C的晴天裡,她在14°C的多雲裡。他在北京的秋天裡,她在倫敦的秋天裡。他們的秋天不一樣,北京的秋天乾燥,倫敦的秋天潮溼。北京的銀杏葉是金黃色的,倫敦的懸鈴木葉是褐色的。北京的風裡有槐花的甜香,倫敦的風裡有泰晤士河的水腥味。他不知道那些味道是什麼樣子,他只能想象。他的想象很豐富,但也很空洞,因為他從未去過倫敦,從未見過倫敦的秋天是什麼樣子。他只知道,那裡的秋天來得比北京早,那裡的葉子落得比北京快,那裡的雨下得比北京多。

他關掉天氣應用,把手機放在桌上,開始工作。他的手指在鍵盤上飛舞,螢幕上的程式碼一行一行地出現。他寫得很快,因為他不想停下來。一停下來,他就會想她。想她的背影,想她的聲音,想她的味道。那些東西會像潮水一樣湧上來,淹沒他,讓他窒息。他需要不停地寫,不停地跑,不停地用新的事情填滿自己的生活。只有這樣,他才能不去想她。但有些時候,他沒辦法不想。比如在深夜,辦公室只剩下他一個人的時候。他會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夜空。北京的天空很少能看到星星,只有幾顆最亮的在閃爍。他看那些星星,想她。她在倫敦,倫敦的天空也看不到星星,因為雲層太厚。他們看不到同一片星空,但他們能看到同一個月亮。月亮在雲層上面,她看不到,但他能看到。他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連線,也許不算,但他願意相信算。因為他需要相信,相信他和她之間還有某種聯絡,哪怕只是月光。

他工作了幾年,從初級工程師升到了高階工程師,從高階工程師升到了技術專家。他做了很多很好的專案,得到了很多很好的評價。他遇到了很好的人,交了很好的朋友,有了很好的同事。他的生活很充實,他的未來很明亮。他從不提起高中,從不提起她。那些事被放在心裡某個抽屜裡,和那支筆一起,落了灰,幹了墨。只是偶爾,在北京的秋天——很短的秋天——他會想起那個站在教學樓門口的女生,淺灰色大衣,肩上落著雪。雪早就化了,她早就走了。他還在北京,這裡沒有她。但他會在那些瞬間裡,看到她。看到她的側臉,看到她的馬尾,看到她的筆尖在光裡移動。他會微微一笑,然後繼續走他的路。

那支筆還在抽屜裡。墨水乾了,字還在。他不知道為什麼要留著它,也許是因為這是他和她之間唯一的聯絡。一支刻著她未來的筆,陪著他走過了他人生最重要的考試。高考那天,他握著那支筆,答完了所有試卷。他寫得很快,因為每一道題他都會。他做了很多題,多到足夠讓他忘掉一些事。但他沒有忘掉。他記住了每一個細節,包括那支筆的刻字。他記住了一切,因為一切關於她的。他不想忘記,因為忘記了她,他就不知道自己這七年是怎麼過來的。她是他的座標,是他在時間的長河中定位自己的參照物。如果沒有她,他不知道自己在哪裡,不知道自己走了多遠,不知道自己還要走多久。有了她,他知道自己從哪裡來,知道自己在她的身後走了多遠,知道自己還要在她的身後走多久。也許一輩子。他不怕一輩子,因為他已經走了快七年了。七年很長,但也很短。短到他覺得昨天還是高一,她還在第二排靠窗。長到他覺得自己已經老了,老到不能再像十六歲時那樣,用一整節課的時間去看一個人的側臉。他長大了,成熟了,剋制了。他不再用餘光看人,因為他不需要了。他的心裡已經住著一個人,那個人佔據了所有的空間,不需要再看別人。

他只是偶爾會想起她,在整理抽屜的時候,在看到那支筆的時候,在翻開日記本的時候。他會想起她,然後微微一笑,繼續他的生活。他的人生已經很好了,有不錯的工作,有不錯的收入,有不錯的朋友。他應該滿足,他確實滿足。只是偶爾,在那些不用刻意想起的時刻,他會想起——曾經有一個人,坐在第二排靠窗。陽光好的時候,光會落在她的側臉上。他看了三年,從未覺得刺眼。那束光照了他三年,從高一到高三,從秋天到夏天。他看著那束光,看著她的側臉,看著她的馬尾,看著她的筆尖在紙上移動。那些畫面在他的記憶裡,像一部被按了暫停鍵的電影,永遠定格在最美的瞬間。他不會按播放鍵,因為他怕看到結局。結局是她走了,他留在原地。他不想看那個結局,他只想看那些美好的瞬間。那些瞬間是他青春的全部意義,是他所有努力的動機,是他從城北老小區走到清華園的唯一理由。沒有那些瞬間,他也許還是會在十七歲那年考上清華,但他不會那麼努力。不會那麼拼命。不會在每一個深夜的檯燈下做那些做不完的題,不會在每一個清晨的公交車上背那些背不完的單詞,不會在每一個課間站在走廊拐角等一個人經過。她是他的光,照亮了他最灰暗的日子。他感謝她,雖然她不知道。

他會在心裡默默地感謝她,在每一個想起她的時刻。感謝她出現在他的生命裡,雖然只是短暫的兩年多。感謝她讓他看到了一個更大的世界,雖然那個世界他永遠進不去。感謝她沒有回頭,因為如果她回頭了,他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也許會走到她面前,對她說一句“我喜歡你”,然後被她拒絕。也許不會,也許他只是站在原地看著她,像他一直以來做的那樣。他不會改變,因為他不敢。他在她面前永遠是那個膽小的、沉默的、用餘光看人的陸棲衡。他不敢走到她面前,不敢讓她知道他的存在。他怕她知道以後,會用那種禮貌的、疏離的、不帶任何感情的目光看他。他受不了那種目光,他寧願她不知道。她不知道。她永遠不會知道。這是他的選擇,他不後悔。

他選擇沉默,選擇距離,選擇不打擾。他選擇把她的背影刻在心上,把她的名字寫在日記裡,把她的未來刻在筆上。他選擇在每一個夜晚對黑暗說晚安,在每一個清晨對自己說加油。他選擇一個人走完剩下的路,帶著她的光,或者不帶。他選擇帶著。因為那是他唯一擁有的關於她的東西。他不能失去它,就像不能失去自己。他不能失去自己。他是陸棲衡,一個來自城北老小區的普通青年。他考上了清華,進了姚班,學了計算機。他畢業後去了一家很好的公司,做了很多很好的專案,遇到了很多很好的人。他的人生已經很好了,他應該滿足,他確實滿足。只是偶爾,在北京的秋天——很短的秋天——他會想起那個站在教學樓門口的女生,淺灰色大衣,肩上落著雪。雪早就化了。她早就走了。他還在北京。這裡沒有她。

京城獨白,未逢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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