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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第五章饕鬄·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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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鬄食人, 人亦食人,究竟誰才是怪物?——莊主

雖然知道了修羅的遭遇,但諾諾沒有同情, 做為鬼差,各種經歷悲催的厲鬼兇靈見得多了。能進十八層地獄裡的, 不敢說全部, 但至少半數都有著極為慘烈的過去, 畢竟並非所有惡人都是天生變態, 大部分都是經歷太慘烈,於是黑化....罪孽滔天。

諾諾已司空見慣, 我卻沒有。

在修羅表示, 能不能等孟植醒後容她告個別再抓她時我忍不住問:“孟植是你生前的幼崽嗎?”

修羅聞言不可思異的看了我一眼, 似是疑惑我的腦洞。“當然不是。”

我聞言忍不住詫異。“那你怎麼對他跟對親兒子似的?”

修羅道:“他是那個部落的人, 當年,也像如今這般大,他覺得祭祀太殘忍了,試圖放走我們。”

我說:“失敗了?”

想來若是沒有失敗, 也不會有如今的修羅了。

修羅點頭。“他自己也成了祭品。”

我:“....”

***

修羅最後還是沒與孟植道別,別誤會,不是被抓了, 雖然也差不多,而是我好說歹說說服了諾諾給它個贖罪的機會。

鬼差們抓了惡鬼和罪行太重又不安分的鬼沒地處置,一直都拿安安當垃圾處理器,但安安顯然快吃撐了, 等它吃撐了, 鬼差們就又該頭疼了, 不如讓修羅試試。

修羅以靈魂為食, 放了不安全,但殺了的話,總覺得有些過分。

我知道她罪孽深重,受罰是必須的,但為何不給個機會呢?

地府審判鬼魂生前善惡時,懲罰完了之後不還有重新投胎的機會嗎?

修羅的罪行,好吧,想要還清估計得到天荒地老去,也就比少凰好點,但就算久,也不應該什麼機會都不給。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地府用來處理需要鬼道毀滅的鬼魂及惡鬼時都是靠波兒象,但波兒象的數量太過珍稀,供不應求,修羅正好可以頂頂,不是說很久以前,久到地府還沒派出大軍擊敗波兒象一族將該族抓地府來打工時地府用來軌鬼道毀滅鬼的不就是修羅嗎如今這也算是重操舊業。

諾諾很是無語的問我:“那你知道為什麼原本是修羅做這份工作的,後來地府卻不惜興兵去抓了波兒象一族嗎?”

這我還真不清楚,君族又不是亡者,雖然有族人與地府的鬼仙認識,但會去了解地府的歷史的,還真沒有。不過話說回來,除了已經死了去地府居住的,誰會無聊到去了解地府的歷史?

諾諾道:“因為波兒象說了可以吃它才吃,沒說可以吃它就不會吃,而修羅是不管你給不給吃,它都吃,就算阻止了,它也會趁你不注意時偷偷吃。”

我秒懂,信用破產,老闆實在受不了這種不聽話的員工,乾脆炒其魷魚重新招人(貌似波兒象也不是被招來的,不過這不是重點)。

我說:“如果它不聽話亂吃,你幹掉它就是了,當然,考慮到你也不一定打得過,可以趁它現在聽話在它的元神裡做點手腳。”

諾諾默了一瞬。“我還以為你的同情沒限度了呢。”

我說:“我若是有那樣的情懷,當年就不會修守護道了?”

***

安安這段時間很忙,我估計和安安曾經提起過的大餐有關,也不知是什麼天材地寶。

我看了看雪瑩山莊近來的任務,都是一些小任務,也不趕時間,正好拿來歷練徒弟。

我幹嘛?

閒著也是閒著,我打算與塵寰一起出門旅遊,旅遊這麼多次,和他一起旅遊的次數卻只有幾次,而且還都是有工作,必須有一次沒有工作的遊玩。

我前腳訂了票,安安後腳就被小姑姑送我這來了,說家裡近來有事,先將安安放我這住幾日。

我詫異不已:“不還有高嵐嗎?”

平日裡小姑姑沒空,都是給高嵐帶的,高嵐上課的時候才給我,我估摸著,她大概對我這什麼情況也有所猜測了,前段時間連武裝部隊都給出動了,能沒點猜測嗎?因此不是很喜歡安安在這裡久呆,但又沒辦法,只能儘量縮短時間。可今兒這是什麼情況?太陽莫不是從西邊出來了?

小姑姑很是頭疼的說:“高嵐出了點事,暫時可能沒精力顧著安安,就先託你幾日。”

我抱著安安問:“出什麼事了?”

小姑姑說:“她失手打死了人。”

what

誠然,高嵐是個不良學生,翹課,打架,但說她打死人,那也太扯了吧?高嵐曾經與我提過她以後的志向,想考警校,以後當刑警。而要當刑警,背景自然得清清白白,不能有案底,尤其是殺人這種案底。

高嵐自己也清楚這些,因此平日裡便是與人打架也都很有分寸,最多把人打骨折,絕不會打殘乃至打廢。

別提鹹豬手那回,碰上那種事一時下手過激乃人之常情,反正我不覺得那有什麼問題,畢竟,換了我,我肯定會拔劍砍了那隻鹹豬手,而換了少凰或楉,妥妥的隨手掐斷那人的脖子,而且高嵐最後也成功的沒留案底,更不算什麼事了。

我說:“是不是有什麼誤會,高嵐怎麼會殺人呢?”說她把人給打進醫院了倒還可能。

遺憾的是,這不是遺憾,高嵐這回真的殺人了,和我也有些....關係。

高嵐在雪瑩山莊一直都是食物鏈最低端的存在,哪怕是我的兩個弟子,以及同樣是普通人族的美人在食物鏈的位置都比她高一些。對此,在阿莯來了後我指點了她去跟阿莯學幾招,旁的都是非人生物,扒拉一番的話阿莯是最適合教她的人。

阿莯也教的不錯,高嵐的身手在這幾年是一直在增長,只是,因為山莊裡要麼是非人,要麼是近乎非人的人族,她的食物鏈低端的位置就沒挪過,自然沒人意識到她與阿莯學了之後的危險性。

很早就提過,阿莯證的是殺伐之道。

只殺伐這兩個字就足以看出阿莯與人交手時的風格。

心中無殺意拔不出華胥劍。

一柄很多時候都拔不出來的劍的確很坑人,但它也保證了阿莯不會沉溺殺戮,並且第一時間意識到自己是否出了問題,因此哪怕招式凌厲,阿莯也能自如的控制自己的殺招。

高嵐不是阿莯。

她沒有非人的力量,因此與我們切磋時怎麼用阿莯教她的招都不會有什麼問題,但與普通人動手的話....

高嵐已經很久沒和普通人動手了,她自己也沒意識到這個問題,直到這次有社會上的無業流民勒索學校裡的學生收保護費。

收學生保護費這種事是很常見的校園霸凌現像,至少九成的學校都有或有過這種現像。高嵐讀書的學校卻沒有,或者說曾經有過,後來沒有了,至於沒有的原因?簡單啊,高嵐六年級時與一群收保護費的高中生幹了一架,將高中生給揍趴下了,自此再也沒有人敢在她所在學校收保護費了。她自己就是最厲害的不良少年,只要她不收,誰敢越過她收保護費?

啥?

覺得高嵐一個六年級小學生不可能幹的過一群高中生?太不合理了?

不,很合理。

一來,高嵐天生運動神經發達。

二來,小姑丈在高嵐很小的時候辦過一個案子,強/女幹/幼女的案子,受害的幼女才六七歲,那件事給了當時還年輕的小姑丈很深的心理陰影,讓他很注重對高嵐的武力培養。

父母永遠都覺得孩子年紀小,但強/女干犯、變態永遠都不會嫌孩子年紀小。

小姑丈很忙,真的很忙,忙到陪高嵐的時間少之又少,很多時候時候甚至不得不將高嵐放在警察局裡。

兩者相加,很可能高嵐出了什麼事,小姑丈這個當爹的要麼一無所知就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小姑丈權衡利弊,寧可高嵐學了武后去跟別的孩子打架然後自己被學校叫去道歉賠錢也不願她因為沒有反抗能力被人給傷害了。

事實上也如他所料,高嵐這些年,只有她欺負別人就沒有別人欺負她的,而因為小姑丈是個刑警,並且培養了女兒以後也要當刑警的意識,高嵐就算與人打架也是與校園霸凌事件中的加害者打架,讓小姑丈早就做好的經常被老師叫去道歉賠錢的心理準備都省了大半,從未欺凌過弱小,三觀很正。

言歸正傳,當年一戰成名後收保護費這種事,除非高嵐溜達去了別的學校,不然基本與她的生活無緣。

只是,大抵是當年之事過去得太久,很多人都已經忘了高嵐當年的成名戰,於是乎收保護費的又出現了。

高嵐是會交保護費的人嗎?

顯然不是,所以她動手了,然後殺人了。

收保護費的一共三個人,一個是高中生,還有兩個是社會上的人,高嵐揍得很輕鬆,三兩拳打掉了高中生十幾顆牙,臉都歪了,如果不做整形手術他下輩子都別想見人了。兩個社會上的無業青年,一個被高嵐用掃帚杆(折斷一截後,斷口處會有尖利的木茬,只要力氣足夠,能刺入血肉裡)刺穿了大腿,高嵐還順腳踩了一下,骨折得有點嚴重,沒什麼意外的話,他下輩子都得一瘸一拐的走路了。

最後一個就是死者,連著打殘了兩個人,高嵐再遲鈍也意識到了自己的力量變化很大,有點愣神,那個人看她在打架時走神便抓住了機會抄傢伙抽高嵐,奈何高嵐被阿莯個訓練出來,哪怕人還沒完全回過神來,身體也先一步做出了回應:下意識起跳,用盡全力的一腳將一百三十幾斤的成年男子給踢了出去。

阿莯踢人,習慣性朝別人心口踹,而高嵐的腿術是跟她學的....

阿莯踢人,只要她不想殺人,自然會控制每一分力道,確保踢不死人,而高嵐,她之前切磋的對手都是我們這些非人生物,要麼踢不著,要麼就是踢著了卻往往連淤青都沒能造成(為毛覺得高嵐很可憐?)。

事實證明,那個受保護費的是個標準的人族,所以他被一腳踢死了。

這前因後果,實在讓我無語。

要我說,高嵐這種情況下殺人不犯法,先撩者賤。

不止我如此認為,山莊裡的人都覺得,碰上這種情況,不應該只殺一個,應該三個人全都殺了才對。

可惜,山莊裡的,除了美人將沒誰是人族,就算是美人,最初出生於商末周初的她也覺得這種情況殺人很合理。

雖然覺得高嵐殺人合理,但美人到底是已經混了這麼些年,而且還是娛樂圈那種圈子裡混,對於法律還是相當瞭解的(需要時候可以拿來設計招惹了自己的人進監獄,而要送人進監獄總得清楚哪些罪名是可以讓人進去的,以及進去後能呆多久),因此在看了山莊裡所有“人”淡定的模樣後道:“可是按著這個世界的人族法律,高嵐殺人應該是犯法的吧?”

一大廳各做各的事的非人生物除了同樣混跡人間多年的塵寰都不由露出了詫異之色,尤以楉、阿莯兩位為甚,就差在臉上寫上誰特麼的修訂的奇葩法律了。

塵寰提醒道:“高嵐與那三個收保護費並無地位之別,而且,失手殺人也是殺人。”

阿莯看向抱著安安躺沙發的我。“你好像不擔心?”

我說:“高嵐沒滿十六歲,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便是殺人放火也無需償命或坐牢。”

阿莯默了一瞬。“那不就是給予未成年人合法殺人執照嗎?”

好貼切的形容,我不僅無法反駁,反而想點個贊。“可以這麼說。”

楉奇道:“兇獸有合法殺人執照是因為它們是眾生自己種下的惡因所結出的果,便是有毒,眾生哭著也得吞下去,但人族的未成年人,它們也和兇獸一樣只是沒兇獸那麼龐大,只是人族惡因所結之果嗎?”

這邏輯....

我無語的解釋:“什麼果都不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顧名思義就是用來保護未成年人的。”

楉發自肺腑的道:“我以後再也不腹誹少凰帝君您因為別人殺了南明神族的一個幼崽,不管誰攔著,拿什麼利益交換都不願和談,直到將兇手所屬的整個種族幾百億人口給屠得絕種才肯坐下來表示願意談判很瘋狂了,這世間竟有人比您更瘋狂。”

少凰道:“我從來都不瘋狂。”

阿吉驚歎道:“你都種族屠殺了還不瘋狂啊?”

少凰道:“那叫殺雞儆猴,自那以後,這盤古世界再也無人敢傷我南明神族的幼崽了。”

楉聞言提醒道:“之前那枚死蛋.....”

少凰的臉色霎時間黑得可以滴墨了,卻什麼都沒說,但最恐怖的就是她什麼都不說好不好,丫之前就有屠得加害者種族絕種的前科,如今有人再犯,她再屠一回又有何難?

塵寰換了個話題。“說起來,少凰屠別人種族是為了殺雞儆猴,這未成年人保護法又是出於什麼原理?”

少年你這個話題換得一點都不好。

楉想也不想的回答:“要麼制定法律的是條幼崽,要麼他家裡有條會犯法的幼崽。”

楉的回答顯然很讓塵寰不明白,好吧,我也不是很明白。

塵寰看了眼我,我看向楉。“這話從何說起?”

楉想了想,問我:“你覺得法律捍衛的是誰的利益?”

我回答:“廣大人民群眾。”

楉默了一瞬。“據我所知君族最初的成文規則是你參與制定的,你那時是如何想的?”

我回憶了下,回答:“如何利用規矩來捍衛君族的利益。”

“雷澤那時不止君族一個種族吧?”

“君族利益第一。”我說。

“為什麼不是其它種族利益第一?”

這個問題。

我想了想,說:“制定規則的人除了我的種族沒法說,都是君族。”

制定的是君族,又如何會將其它種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又不是智障了。

楉笑道:“所以啊,規則它保護的是制定者的利益。人族的規則制定者多為男性,因此它捍衛的是男性的利益,而制定者中有家中有幼崽的,它們想到了自己的幼崽可能犯法,於是規則又重視犯法幼崽的利益勝過受害者的利益。”

我:“....”我不知道人族當初是出於什麼考慮制定的是未成年保護法,但我按著自己的三觀去度量此事,發現,自己超想發自肺腑的為楉的理論點個贊。

規則捍衛的是制定者的利益,我當年制定雷澤最初的規則時可不就是想的如何捍衛雷澤的利益,雷澤之外,於我無關,甚至,是雷澤剝削的對像。

有制定法律卻不捍衛自己的特權而是去捍衛別人的利益,不是智障就是另有圖謀。因此人族法律中很多關於對男性女性兩種待遇的條款在我看來很合理,反之,有朝一日女性壓過男性,頒佈對男性不利的法律也合理,物競天擇,端看男性還是女性誰更有手段更理智罷了。

不對,好像有點歪樓了……但,還是莫名的慶幸自己生於君族,兩性之間的地位平等,沒人族那麼多亂七八糟的事。

言歸正傳,縱然對未成年人保護法腹誹不已,我還是得承認,這部律法挺不錯的,讓未成年的高嵐擁有殺人執照,不管是將人打殘了還是打死了她都不用坐牢。

以及,這律法的可利用處挺大的,為何沒人利用?比如訓練幾個未成年人當殺手賺錢,就算殺手被抓了也無妨,未成年人擁有殺人執照,殺人不用受罰。

教唆未成年人殺人有罪,躲遠點,跑國外去聯絡未成年殺手便是,警察還能跑到別的國度去抓你?就算真能找到辦法追過去,藏嚴實點,警察絕不可能在別的國度掘地三尺的找你。

少凰道:“你的思路很寬闊嘛,跟我一樣。”

我說出口了?

我愣了下,啊喂,我思維發散性的亂想的,你還真想那麼做?不對,丫不是想那麼做,方才那話按照少凰的性格解析了的話應該是她已經那麼做了。“你還真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訓練過未成年殺手啊?”

少凰搖頭。“我只是利用自己當時使用的軀體未成年屠了幾個村莊,然後讓警察拿我沒轍。”

我疑惑:“你屠村莊幹嘛?”

“債主要求,她被人販子拐賣到山溝裡,因為屢次三番的想逃跑被打斷了四肢像牲口一樣關在畜棚裡,一直沒能逃出去,被活活折磨而死,她死的時候怨氣太重引起了我的注意。”少凰隨口道:“她問我能不能報警,然後槍斃村子裡所有人。”

我說:“拐賣人口,不管是人販子還是買的,都不判死刑的吧?”

少凰點頭。“所以她換了要求,讓我將那一片所有有買賣人口的村寨都給屠了,我頂著一副未成年的人族軀體花了足足三年的時間才完成。”說到最後少凰很是感慨。

我奇道:“三年的時間,那些人居然沒跑,一直在那等著你去殺?”

“他們嘗試過報警,警察也將我給抓了,但我那具軀體未成年,殺人不坐牢,警察每次將我放了後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屠一個村子。”

也可以私底下殺了你的,我想這麼說,但考慮了下少凰的性格,就算在人的軀殼裡不能使用法力,她在殺人之前也一定會先將那具軀體給訓練出自保和殺人的能力來確保萬無一失,人販子還真不一定殺得了她。

我突然很想笑,少凰那三年大概是警察最無奈的罪犯和罪犯最恐怖的噩夢了。

【作者有話說】

這裡解釋一下少凰的種族屠殺,雖然少凰崇尚叢林法則,但到底被孟凰給教出了底線,她殺人不眨眼,但除非必須,否則不會隨便屠殺別人的種族,一般都是誅九族。

不過楉口中的種族屠殺的確發生過,在大戰結束之後,她遠征周邊世界群之前的這段時間。

大戰結束,每個種族都損失嚴重,也是重新瓜分利益的時候,尤其是諸神族經過大戰,大部分神族族群都損失慘重。於是乎有人對南明伸出了爪子,想試探一下看看南明的反應,而少凰的回應,很給力,把所有正在伸出的爪子給嚇了回去。

再之後她便提前了對其它世界的遠征,給諸天萬族找點事做,省得閒得沒事就想著怎麼內鬥。

而遠征歸來,她的威望達到了鼎盛,再無人敢對她或她的種族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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