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家小院張燈結綵。
燈是立在兩邊的火把,彩是兩條貼在門框上的紅紙。
李毅站在瓦房前,東屋是二老的住處,西屋就是婚房。
跟這小山村不少上了年紀的婦人一樣,屋裡的新娘也是買來的。
按說人逢喜事精神爽,可李毅看著屋裡那道被燭光映著的倩影,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李毅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對人口買賣深惡痛絕,此事自然稱不上「喜」。
雖說來到這方天地已經一年有餘,得知李家村這些勾當,還是昨天的事——這一年間大多時光都在行伍中度過,莫說村中事宜,就連二老也不大相熟。
無論如何,事實擺在眼前,總歸要處理。
他推開房門,先是朝東邊那條門縫投去無奈的目光,等東屋房門關嚴後,才走進婚房。
佳人就坐在床沿,一身樣式樸素的大紅襦裙,頭上罩著紅布蓋頭,肩上有披蓋,但沒有繡花和鑲邊,只服帖地落在肩上。
油燈照著一雙青蔥玉指,正僵硬地放在兩腿上,將襦裙抓出好些褶皺。
一般女子若被拐賣,大概是要鬧騰一番的。這是被二老整治過?
難不成真是自願賣身?卻又不像。
李毅邁步到桌前,手伸向擺在上頭的秤桿,頓了頓。
用秤桿撩蓋頭,寓意明辨是非,也有稱心的意思。
放在當下未免有些可笑。
李毅收回右手,用中指與食指夾著紅布尖兒,將蓋頭緩緩掀開。
兩瓣朱唇輕抿,擱在略顯病態的膚色下十分醒目;挺翹的鼻樑下氣息很亂。
蓋頭一掀到底,一雙杏眼明亮銳利,倔強地瞪著李毅。
李毅看呆了一息,想著「如果這雙眼睛用來看親友,應該十分明媚動人吧」?
低頭再瞄女子雙手,十指非要扎進肉裡似的。
不得不承認,在掀開蓋頭的一刻,李毅心跳有些加速,可見女子這般牴觸,萬般熱血也降了溫度。
行吧,本就是要送走的。
李毅拉把木凳坐下,回頭看了眼門口,接著轉回頭輕聲細語道:
「委屈你了,且安心待些時日,過一陣我回行伍,想法帶你下山。」
見女子美眸閃過一抹異色,李毅緊接著說:「哦,就棲鳳郡。屆時我分你些盤纏,至於作何打算,就看你自己了。」
他看了眼女子乾澀的紅唇,拎起茶壺往杯裡倒了個八分滿,遞過去說:「家父家母可曾苛待?喝點吧,是水,這窮山惡水的釀不起酒。」
起身又說:「夜深了,安心睡個好覺。放心,我若辱你,犯不著說這些。」
女子扣在雙腿的十指鬆緩幾分,神色複雜地看了李毅一會兒,還是接過水杯,仰頭飲盡,而後脫了繡花鞋,橫身往木床上一躺。
還行,能溝通。